理论研究

当前位置:主页 > 理论研究 >

领导干部如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时间:  2016-04-15 11:44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的模范,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依法执政本领,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这次制定出台的意见,对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有的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对学法用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地方和部门学法用法制度不够健全;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国家工作人员整体法治素养有待加强,迫切需要建立起一整套长效机制,以制度之力保障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依法履职。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各级组织须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用好法治的“指挥棒”,突出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筑牢学法基础,确保学习工作落实处、见实效。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实绩考核体系与考核标准,把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严格执法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与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走在前列、干在实处。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的模范,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清除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识观念,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依法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坚持学以致用,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依法执政本领,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潘铎印)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