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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废旧留新助力依法治国

时间:  2015-04-13 12:57
作者:乔子轩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对跨度达54年的1600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尽管耗神费力,但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对良法善治具有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汇编(1949—2013)》,促进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法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对跨度达54年的1600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尽管耗神费力,但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对良法善治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也始终把质量视为司法解释的生命线,出台了很多有益于特定历史时期司法审判的司法解释,可囿于成文法与生俱来的局限性和滞后性特质,决定了司法解释不可能跨越历史现实和时空,做到时时完美,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时代变迁和法治进步,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不适应,甚至与现代立法相冲突、相矛盾,亟待予以清理。如果不进行清理,有些不合时宜的司法解释依然夹杂其中,极易被误引误用,把良法善治带入歧路,阻碍良法善治理想照进现实,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
 
特别是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要开好局,起好步,需要各方发力。司法解释作为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每部解释、每条规定都理应符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不能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薄弱地带。
 
此次对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废旧留新,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予以一揽子解决,值得予以肯定。不过,今天的好司法解释,明天或许也会不合时宜,尤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法律、法规在立改废,司法解释清理也不可能毕功于一役,需要紧跟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脚步,毫不懈怠地前行。令人欣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将建立健全司法解释集中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新法实施和法律修订情况,定期启动清理工作。可以预见,今后对司法解释的清理频率会逐步走高,司法解释的质量也会越来越好,有理由相信,随着紧贴时代、质量上乘的司法解释指导法院审判,势必让良法可期,善治可待。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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