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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基层检察工作

时间:  2014-11-19 10:50

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基层检察工作

平凉市崇信县检察院  韩永海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思想、总目标以及重大任务,进一步指明了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为我们不断调整完善新时期检察事业发展战略、制定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推动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等等。这些要求进一步拓展了检察机关职责范围,从制度、人才等方面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创造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期”,必将极大的促进检察改革不断深化、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执法环境更加优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必将极大的促进检察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

《决定》突出强调要“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进一步把检察监督纳入法治监督体系,并围绕强化检察监督作出许多重大制度设计,体现出检察监督在司法监督乃至整个法治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

《决定》突出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机关落实中央部署、强化法律监督的第一线,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力量。四中全会精神能否在基层检察院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全局。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要从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出发,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抓好专项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严惩司法腐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牢固树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体意识,在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时,进一步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进一步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上下功夫,真正把四中全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基层检察一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甘肃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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