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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时间:  2014-10-11 11:13

司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徐家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下功夫,用狠劲,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一、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是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
 
作风是指一个政党、组织或个体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作风根源于思想理念,表现于具体行为,体现着政党或组织的性质宗旨与价值追求。我们党历来认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司法作风事关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事关人民法院发展和改革大局,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始终把司法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是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的关键环节。人民司法事业在革命战争的烽火中诞生,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而发展。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是人民法院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新形势下,法院队伍面临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复杂外部环境的考验,司法作风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干警在执法办案中作风不端正、行为不规范,甚至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法院整体形象,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成为法院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在今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明确提出“五个过硬”的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作风过硬”。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必须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关键环节来抓。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客观要求。司法公信来自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理解、信任和尊重。当前,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法院自身来看,既有少数干警司法能力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的原因,更有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正、自身形象不佳的原因。与司法能力不足相比较,司法作风不正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更加突出。有的干警宗旨意识淡化、官僚作风严重,工作方法生硬,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有的干警司法行为不够规范,在执法办案中庸懒散松、推诿扯皮,拖延办案,消极执行;有的干警与当事人、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接受请客送礼甚至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这些现象虽然总体数量不多,但对司法公信力的危害十分严重。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下大力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执法办案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现实需要。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干警队伍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将有效破解制约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对人民法院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同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同步进行。如果没有作风过硬的干警队伍,司法权运行机制再科学,也难以实现司法公正。如果司法腐败、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发生,法院整体形象受到严重影响,提高法官队伍职业保障水平就可能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增加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阻力。只有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确保法院干警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文明、周到的司法服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程度地凝聚改革共识,确保司法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二、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牢牢把握这条主线,着力在司法为民上用力气,在公正司法上下功夫,坚守廉洁司法底线,培养严谨细致作风,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把落脚点放在司法为民上。作风问题的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根本宗旨决定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不管时代条件怎么变、社会环境怎么变、法律法规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感情不能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以司法为民为目标要求和价值导向。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深入整治影响群众利益的“六难三案”问题,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温暖和方便。大力推进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服务流程,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的“一站式”服务。广泛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审判、视频接访等措施,建立针对劳动争议、追索工资报酬、追索工伤赔偿等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深入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把着力点放在公正司法上。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期待的就是公正司法,最痛恨的就是司法不公。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坚持公正司法,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路径,没有公正就没有一切,更谈不上司法为民。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来进行。要深入开展司法良知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恪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排除人情、关系、权势等因素的干扰,敢于坚持原则,严格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切实保障当事人表达诉求、充分陈述理由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防止和克服久调不立、以拖促调、以判压调等行为。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确立“疑罪从无”理念,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加大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力度,按计划推进各级法院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不断扩大庭审直播范围,运用传统媒体和信息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审判流程和案件信息,最大限度提升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最大便利,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以坚持廉洁司法为底线。廉洁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保证,也是审判工作最容易被突破的“命门”和“软肋”。如果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不廉洁行为,即使裁判结果是合法、公正的,也不会被当事人认同和接受。任何一起司法腐败案件被曝光,都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灾难性影响。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是最基本的目标,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要深入持久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确保广大干警坚守职业操守、坚持廉洁司法。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促使干警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于不符合廉政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严格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执行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充分发挥四级法院举报网站的作用,进一步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廉洁司法的禁令铁规,切实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坚决清除严重违纪违法、玷污法官荣誉的害群之马。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培养严谨细致的态度和作风。司法审判工作事关当事人利益得失、生死荣辱,事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容不得半点马虎和差错,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做好审判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司法公开全面深化,信息网络和新媒体高度发达,法院干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处在公众和媒体高度关注、严密监督下,一次不规范的着装,一个不文明的举止,一个不经意的笔误,一个很平常的差错,都可能引起当事人对法官司法能力和职业操守的怀疑,引发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怀疑甚至质疑。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注重培养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从言行举止、点滴小事做起,从办理每一个具体案件做起,坚决抛弃“不拘小节”的粗疏随便作风,杜绝应付、凑合、马虎等不负责任的做法,审慎、严密、细致地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克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防止裁判文书中的错误和瑕疵,使严谨细致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使认真负责成为一种修养和境界。
 
三、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作风建设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蔓延,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了一批弥足珍贵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改进作风无尽期。我们要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作风建设。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重视作风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既要充分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同时要保持清醒头脑,看到、看够、看深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司法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自觉克服活动结束就可以松口气、放松要求的思想误区,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坚持把司法作风建设摆到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
 
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引领优良作风养成。加强党性修养是改进司法作风的内因和保证。要教育引导干警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提升思想境界,“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时时对照自己、查找不足,始终以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规范自己。要继续深化理想信念和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坚决克服对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不适应不习惯的心态,切实防止对整治“四风”的制度规定不自在不舒服,甚至由“为官不易”感受发展为“为官不为”行为的现象,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优良作风养成。
 
要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严格正规的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改进作风的思想熔炉,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再次显示了党内生活的巨大作用。要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党内生活不规范、不经常、不落实的问题,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创新党内生活理念、内容和方法,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着力提升党内生活质量,让党员干警在经常性的组织生活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始终坚持对党员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推动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正风肃纪,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加强教育与从严管理两手都硬,建章立制与正风肃纪双管齐下,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要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实现司法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继续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聚焦改进司法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精细化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增强制度刚性,建立健全落实制度的监督奖惩机制,不折不扣抓好制度贯彻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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