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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构建世界方圆

时间:  2013-12-18 15:40

在我国古代的传说中,有这样两位兄妹人祖--伏羲和女娲。在山东、新疆一带出土的砖画像中,女娲执规、伏羲执矩的画面引致人们广泛的关注,有人把它描述为始祖对秩序的关注,有人把它描述为中国标准产生的标志,还有人强调它严谨有致的科学价值。

无论秩序、标准还是科学,都意味着人们对自身交往活动的理性预设和实际安排。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彰显了规矩对于人们交往的实际价值。于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国人耳熟能详的成语和谚语也就产生了。何谓规矩?孔颖达曰:“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可见,规和矩分别是两种校正圆形和方(直角)形的工具,前者即圆规,后者即角尺。一个人想画出足够圆润的图画,必须借助圆规这个工具;一个人想画出足够方正的图画,也必须借助角尺这个工具。没有适宜的工具,就难以达到圆满的图形;没有可行的方法,就只能遥望目的而暗自兴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成语和谚语,是大到经邦治国,小到日常生活都可能面对的问题。它更深刻的意蕴在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倘若没有法律,没有人们交往行为的准则,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秩序,就无法保障人们的自由、安全、和谐与幸福。所以,作为规矩的法律不是人们日常生活之外的摆设,而是规范和构造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前提。

在一个习惯了法律教化并自觉接受法律行为规制的社会,没有法律规矩,人们反倒不知所措,寸步难行。特别在一个以市场交易为主旨的社会,法律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是人们须臾不可或缺的东西。公民要买件衣服,饱含着法律的因素:衣服面料不得超越法定的甲醛含量标准;要买袋水果,也饱含法律的因素:水果农药残留不能超越法定的标准。甚至连公民的休息,也深受法律的保护。倘若有人无视甚至剥夺公民的节假日或其他时间的休息权,公民自然可以寻求依法救济。

所以,法律就是现代社会公民交往行为的一般和普遍规矩,是人们在行为中寻求自由交往、有序交往并有利交往的行动指南;是构造法律帝国这个“方圆”世界的基本材料。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置于法律的世界,也可以说“没有法律,不成秩序”。一个没有秩序的世界是人人自危的,正因如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谓十足的法律格言。(谢晖)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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