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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结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时间:  2019-12-17 11:23
法纪结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 秦平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突出规则立德,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
 
从古至今,教师都是一个高尚而美好的职业,人们把教师誉为“辛勤的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是一段时间以来,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负面新闻频现,严重影响了教师职业的良好形象。为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正如《意见》所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强化教师的法治教育。我国教师法是一部规范教师行为的基础性法律,其特别之处在于把对教师的道德要求上升为了法律。教师法开宗明义就提出要“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并明确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是教师的法定义务,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法对教师道德的规定凸显了教师这一职业的特殊性。《意见》以教师法为基础,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强化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这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法律是底线,纪律规矩要挺在法律前面。
 
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了教师行为边界,是当前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文件。《意见》提出,要推动地方和高校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规范,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以及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开展集中治理,问题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意见》以严格的违规违纪惩处来治理师德突出问题,体现了纪律的刚性,只有铁的纪律才能转化为教师的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道德是法律和纪律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意见》把法律与纪律结合起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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