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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坚持底线思维

时间:  2019-09-04 10:2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底线思维,就是要坚持稳定、法律、目标和政治生态底线,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牢牢把握主动权。坚持底线思维在国家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深挖根治的深水区,其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大量的黑恶犯罪被惩处,反腐“拍蝇”力度不断加大,各种各样的“保护伞”被揪出,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亦不容忽视,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本质,就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底线思维不够,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因此,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坚持底线思维。
 
坚持稳定底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方向。底线在政治上是生死线,因而在政治方向、大是大非上,丝毫不能偏离,丝毫不能动摇;底线在价值上是最低标准,应毫无例外地遵守,不可逾越警戒线;底线在发展上是最低目标,应不折不扣地完成,不能搞变通。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其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极其显著。
 
中央对这场专项斗争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亲自作重要指示。全国政法机关及成员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扫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别是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从而服务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积极提高政治站位,稳定为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法律底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标准。法治标准包含法治思维和法律标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具体实施中坚持的底线,就是坚持法治思维和法律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习近平也多次强调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扫黑除恶具体实施中如果降低和突破法治标准,就是对国家法治建设的破坏,积累到一定程度,必将产生一系列的危机,危害国家的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
 
实际上,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中央对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明确定调,即“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一句话,一切行动都要“依法”。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准则。无论是对黑恶势力的认定,对“保护伞”的认定,还是在惩治措施、定罪量刑上,都要讲事实、讲证据、讲程序、讲法律。避免出现人为干扰办案的情形,更不能为追求所谓的“效率”而牺牲公平公正。
 
所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实施中,要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最高价值取向,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具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明辨利害,慎重决策,合理选择,谋定后动。
 
坚持目标底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准时度。底线思维突出问题的应对,问题意识是治国理政的第一意识。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扫黑除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目标,遵照中央既定方针,分阶段、分领域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声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为此,“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就详细规定了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目标和范围,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十二类违法犯罪对象。
 
同时,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划定三个阶段性目标,即:第一年治标,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第二年治根,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第三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因此,必须紧盯扫黑除恶的重点目标、范围,精准把握住专项斗争的进展时效,分析专项斗争的阶段性形势,盯紧专项斗争阶段性目标要求,抓实专项斗争的效果,确保如期完成中央规定的既定任务。
 
坚持政治生态底线,确保涵养专项斗争的源头活水。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扫黑除恶要“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这次专项斗争既是保障民众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净化政治生态的雷霆之举,也是对一直以来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其最终目标,就是净化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进而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的全面铺开,在一些基层社会治理终端,乃至边缘地带与边缘领域,相应的社会治理没能及时跟上。一些黑恶势力趁机跟进,干政扰民,恣意乱为。与此同时,基层机构以及部分公职人员也或主动、或被动地被黑恶势力俘获,往往助纣为虐,欺凌百姓,在个别地方,呈现出公权力黑恶化的趋势。适时扫黑除恶,还民众一个晴空,给社会一个秩序,势所必然,不得不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底线思维,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群众路线。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余向阳)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9-09/03/content_159649.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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