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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时间:  2014-05-06 11:41

基层法院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河南省博爱县法院 王云峰

法院文化是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循的一种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就基层法院文化的内涵来讲,它包含了法官文化、物态文化和制度文化。法官文化包含有法官个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官的行为、语言、法官礼仪和在审判活动中的自我约束能力;物态文化包含有基层法院办公楼、审判庭的建筑风格和法官的服饰及办公工具;制度文化包含有用人制度、管理制度、约束制度和后勤保障制度。基层法院文化有法院文化的共性,但也有其明显的特殊性。从其发展上看,基层法院法官的组成由原来的文化层次较低的工农干部群体组合发展到现今的文化层次较高的本科、研究生群体组合;办公场所由原来的借用民房发展到现在的现代化办公楼、审判庭及标准化人民法庭;判决书的书写由原来简单化百字判决书发展到现在的讲理、说法洋洋洒洒几千字判决书,这些无不承载着基层法院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同时基层法院文化与高级法院文化不同的是基层法官接触的是最基层人民群众,他们的审判工作往往在田间地头、家庭院落中完成,其行为、语言有其独特性。根据基层法院文化的性质及特殊性,就基层法院文化的建设与发展谈以下观点与看法:

一、法官文化的建设

法院文化的主体是法官,法官文化的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将法官誉为正义的化身,法官的个人素养在社会上有着标范作用,法院的公信力也往往是通过法官的个人素质与行为体现出来,法官文化的建设对于社会公众尊重法院、尊重法官以及尊重司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1、法官的政治素质

法官的政治素质即法官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为民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公正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廉洁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以上所述是对法官应具有的政治素质的最好诠释。

2、法官的业务素质

法官的业务素质是法官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过硬的业务素质是一个法官应具备的最基本条件。基层法院法官尤为如此。有人说基层法官接触的案件简单,不需要多少法律知识,其实不然,基层法官接触的是基层群众,案件种类繁杂多样,少有不慎便可能引发大的变故,为此他们不仅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还应当了解当地风俗习惯、乡土人情,并将二者结合起来,运用办案技巧调解案件,以达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法官的行为、语言及礼仪

法官的行为、语言及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在体现,是社会公众能直接感观到的现象,由于法官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高尚地位,他们的一言、一行在社会上起到引领作用,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法院乃至国家司法的公信力。基层法院法官尤为如此,他们有时在办公室和审判庭进行工作,而多数时间是在田间地头、家庭院落中完成审判活动。当他们在审判庭审理案件时应当用正规的行为、规范的语言、标准的礼仪,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所规定的,法官要注重着装仪表,保持良好形象;谨言慎行,举止得体,态度温和,正确运用法槌等等;而当基层法官在田间地头、家庭院落中完成审判活动时,与上述有所不同。如果用正规的行为、规范的语言、标准的礼仪,则与群众产生距离感,不利于法官同群众的沟通和案件的调解;若用当地粗俗的言行,尤失法官的形象。故基层法官对此应很好地把握好尺度。此时的法官言行及礼仪应既不失法官的尊严与温和,又要结合当地的民风与乡土人情。基层法院的老法官在此方面做的尤为恰当。如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件,法官任某和书记员一同到山区处理一起果园承包纠纷案件,当身着制服的法官走近当事人赵老汉时,其吸着旱烟袋一脸冷漠。打过招呼后,任法官对赵老汉说,老哥让吸袋烟。赵老汉疑惑地将烟袋递给任法官,当他看到法官有知有味地吸旱烟袋时,脸上露出了笑意。就这样一个细小的行为,拉近了群众与法官的距离,使该案得以调解结案,双方满意。故此基层法院法官既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礼仪,又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握好技巧与尺度,促进案件正确审理,促进社会和谐。

4、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

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是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理念等方面的综合。就审判活动而言,它可分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使用和廉政方面的约束能力。首先就法律所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讲,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用是一个法官执法能力的综合体现,它要求法官不仅要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公平公正理念,还要具有一定的社会常识、经验以及正确的感观、感知。这就要求基层法院法官应成为“复合型”的法官,在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上要有强硬的自我约束能力,否则则会导致权力的滥用,案件的错办。其次就廉政方面来讲,廉政文化一直是法院文化的中心,廉政制度是对法官的约束,而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更为重要。尤其对基层法院法官来讲,基层法官大多数是由本地人组成,在一定范围内有着千丝万缕的家族、亲戚和朋友关系,这就要求基层法官要拥有超强的自我约束能力,来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否则,基层法官会私欲纵开,丧失其公正执法的理念。为此,基层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的提高,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物态文化建设

物态文化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法院文化的一种外观表现,它主要包括法院办公楼、审判庭的建筑风格和装饰、法官的服饰、法院的办公工具等。

1、办公楼及审判庭的建设

办公楼和审判庭是法官处理问题和庭审的场所,是公众直接能感观到的法院文化的外在现象。基层法院建立初期,办公场所是借用老宅大院进行办公,庭审案件也是在办公室内进行,派出法庭也是借用无人住的民宅使用,与民房住宅唯一的区别是院前或门前多了一副某某法院或某某法庭的招牌,公众置身于其中,除了法官的话语外,没一丝感受到法院文化的氛围。为此,基层法院办公楼及审判庭的建设急需要发展。建筑物的风格不需要追求豪华与奢侈,而是追求、营造威严、庄重、亲切、平等,使人警醒、催人奋斗的法院文化氛围。审判庭要悬挂庄严的国徽和天平徽章,以突出法院的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特色。办公楼、审判庭的走廊应悬挂法律格言警局及相关的物件,使人置身其中感受到浓重的法律文化氛围,从而不断感知、认知,潜移默化,感受到基层法院的每一个空间都折射着法治的光芒,每一缕空气都弥漫着正义的气息。

现在,各基层法院基本上都建设了现代化办公楼、大审判庭和标准化法庭,但由于经费的限制,在内部设施上仍体现不出法院文化的氛围,尤其是派出法庭,空有一栋建筑,内涵贫乏,如卫生清除不到位,墙壁一片空白,楼前大片空地不是绿化,而是种植着蔬菜,唯一能够让人们感受到一点法院文化气息的是悬挂的国徽。人们的直观感觉是一个标准化法庭衬托着一片农田,反差极大。故此,基层法院文化的硬件设施仍需加强建设。

2、法官的服饰

法官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正义的化身,法官的服饰是法官个人的外在体现,也是法院文化的延伸点。法官是直接接触公众的,他的服饰能间接地反映法院文化的特点。过去基层法官的服饰五花八门,有中山装的,有小翻领的,颜色有深蓝色的,有灰色的,法袍根本就不存在,给公众一种不严肃的印象。现在基层法官的服饰得以改变,西式制服、白衬衣、暗红领带,透漏出法官的庄重、温和。而开庭时身着法袍,威坐在神圣的国徽下,使人感到一种威严和正义感。这就是基层法院文化的进步。

3、法院办公用具的发展

法院办公用具的现代化,也是法院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法院办公用具的演变,是见证法院文化发展的一个缩影,办公用具由无到有、由粗劣到现代化,无不反映着法院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在交通工具方面,基层法官由步行办案、骑自行车办案到现在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办案;文字方面,基层法官由手写文书到简陋的打印文书到现在每人一台电脑、一台打字机的现代办公条件;由破漏的办公桌椅到现在的标准化桌椅,每一处都折射着基层法院文化的发展和进步。

三、制度文化建设

制度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法院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承载着诸多使命,而制度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进步与发展的重要环节。制度文化包含有用人制度、管理制度、约束制度和后勤保障制度。

1、用人制度

用人制度是制度文化的根本,法院文化以法官为主体,而用人制度是促进法官奋发向上、提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过去基层法院用人制度是“排资论辈”式,一旦走上了领导岗位,只要不出大的差错,无论你工作如何,即可到退休。后任只能在前任退下才能就任。因而许多人直接认为,在法院工作,只要识字,看懂条文,是谁都能胜任。为此许多法官失去了施展才华的平台,也严重影响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基层法院文化的发展一度处于低迷状态。2000年初,基层法院实施了竞争上岗制度,打破了过去的用人方式,使许多优秀法官获得了施展才华的平台,大多数德才兼备的法官到了恰当的岗位工作,提高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一时极大地推动了基层法院文化的发展。但这次竞争上岗由于经验缺乏,也存在着瑕疵:第一是侧重于选票,轻视了业绩,个别法官在私下拉动选票,使某些优秀法官落选;第二是候选人审查过于松弛;第三是周期过长,许多基层法院在2000年竞争上岗后十年没有再次举行竞争上岗,一批人才就此淹没。

笔者认为,基层法院的用人制度建设应是一个长效机制,宗旨是将德才兼备的法官派送到其相应的工作岗位,使之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其工作创造力,促进基层法院文化的发展。具体为:首先是严格人员审查制度,候选人应是那些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法官,而不是那些平时懒惰,到时积极的投机分子。这就要求院党组及法院人事部门采用有效的平时考察措施,从而不被一时所蒙蔽;其次是在竞争上岗时要业绩与选票双重,杜绝私下拉选票的现象;再次是竞争上岗应制度化,且应是一个长效制度;最后是竞争上岗有一定的周期,周期长短应由各基层法院按实际情况酌定,但不宜过长或过短,过短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过长不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

2、管理制度

基层法院的管理制度为工作管理制度、奖罚制度、物品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是法院及各庭室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任务分配等的管理制度;奖罚制度是奖勤罚懒,激励先进,惩罚落后;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整个法院车辆、办公用具、资料以及其它相关物件的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是对法院周围环境、法官工作环境以及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能使每个法官有正确的司法理念,清晰的工作思路,能激发法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使法院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工作环境都能井然有序,从而推动法院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3、约束制度

基层法院的约束制度是指法院的纪律与廉政制度。严格的纪律是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健康发展的保证,没有纪律的约束就没有一支健康向上的法官队伍。这里的纪律不仅是指八小时以内的工作纪律,更是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纪律。工作期间遵守纪律是每个法官应当坚守的最低底线,突破这个底线,该法官就是不称职的法官。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纪律每个法官更应当遵守,由于法官身份的特殊性,要求法官随时随处在公众面前都要保持良好的形象,要谨慎自己的一言一行,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秘密。

廉政制度是基层法院文化走向高度文明的基石。没有法官的廉洁自律,就没有公平正义的实现。故廉政制度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基层法官而言,廉政制度的建设尤为重要,基层法官的组成大多数是由当地人组成,社会关系错综复杂,案件说情者有之,利用亲朋之情变相请客送礼的有之,若无廉政这条“红线”警示着,个别法官就有可能逾越“雷池”,铸成大错。

4、后勤保障制度

后勤保障制度是法院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保证。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相应建立了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分管办公楼、审判庭的基建与维修、法官服饰的购进、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的配备与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等等。但笔者认为这是侠义的后勤保障,广义的后勤保障应是除上述内容外,应由延伸,那就是解决法官个人的后顾之忧,如适当解决法官暂时的家庭困难,解决其暂时遇到的工作以外的难题等等,从而使法官更能高集中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以促进法院文化的发展。

基层法院文化是法官文化、物态文化、制度文化以及其它相关文化的总和。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与发展极为重要,它是整个法院文化发展的基础,基层法院文化的发展与提高能够促进整个法院文化乃至整个司法文化和社会文化的发展。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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