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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警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

时间:  2019-02-11 09:43
政治建警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
 
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李长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公安机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政治建警,必须强化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实际行动示范带动‘绝大多数’。
 
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公安机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领导干部作为公安机关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是贯彻落实政治建警的重要主体、关键群体,发挥着引领和表率作用。因此,深入推进政治建警,必须强化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实际行动示范带动“绝大多数”。
 
拧紧“总开关”,让“关键少数”强起来
 
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必须紧紧抓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身建设这一关键,让“关键少数”始终学在前、走在前、干在前。
 
一是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始终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对领导干部要求“五带头”,即带头讲政治、讲纪律、讲学习、讲担当、讲实效。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月学习、季讨论、年竞赛”专项活动,分岗位层级、职位层级举办领导干部政治建警工作专题学习班、研讨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养。
 
二是坚持干部管理精细化。以领导干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岗双责”、双重组织生活、履职尽责、谈心谈话、自查自纠、纪律作风、领导形象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优秀领导班子”“优秀领导干部”创建活动,采取“看、调、问、测、谈”等方式,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量化考评、积分管理、评先批劣,切实做到深学一层、先人一步。
 
三是坚持选人用人科学化。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做事就要苦干实干、用人就用好人能人、管人管住坏人闲人”的理念,以“五重用五不用”和“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为原则,选任、培养干部。推动干部“能上”“真下”,努力建设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年龄搭配更加优化、谋事创业更加有为、纪律作风更加严明、团队协作意识更强的领导班子。
 
划定“责任田”,让“关键少数”担起来
 
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必须牢固树立“抓政治建警是本职、不抓政治建警是失职”的理念,全面落实省公安厅党委制定的政治建警责任制规定,做到知责、明责、尽责。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政治建警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负主体责任,政工部门负专门责任,警务督察部门负监督责任,各级基层党组织负工作责任,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研究政治建警工作要常态化,领导干部要亲自抓落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是完善履责机制。把政治建警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政治建警工作纪实管理制度。下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按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纪检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履责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要及时进行约谈。坚决纠正队伍管理上存在的“老好人”思想和执行制度缩手缩脚、怕冒风险、怕担责任的不良倾向。
 
三是完善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案件倒查、跟踪督察等一系列问责体系建设,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决做到追责问责“往下往上双查”,从严从快追究当事人责任,从严从快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在层层追责的同时,建立捆绑问责制度,强化对县公安局“双主官”和对应警种的捆绑问责。
 
扎紧“制度笼”,让“关键少数”实起来
 
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必须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队伍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制度刚性约束的作用,构建全覆盖的监督体系,真正管好人、管好事、管好权力。
 
一是紧盯风险健全制度。突出重点人、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着力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风险,着力查找人、财、物等重要环节风险,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点。同时,制定完善配套衔接、系统完备的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机制上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聚焦重点强化监督。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选人用人、行政审批等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领域,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坚决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堵住“暗门”“天窗”。全面深化警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整合纪委、政工、督察、审计、法制、信访等部门力量,形成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三是依托科技创新管理。新时代政治建警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政工部门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要大力推进“智慧政工”建设,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政治建警的方式、范围、内涵和实效。深入采集和汇聚民警基础数据、动态数据、服务数据和监督数据,通过智能分析模型强化对队伍整体状况的了解把握和发展趋势的预测预警,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队伍管理措施,实现对每一名民警的“全息画像、全程服务、全维管理”。
 
(原文链接:http://epaper.cpd.com.cn/szb.html?t=szb&d=20190203)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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