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当前位置:主页 > 理论研究 >

院庭长如何开展审判管理

时间:  2018-08-23 14:59
随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地生根,如何与时俱进地加强、改进和完善审判管理,是一道紧迫而又严肃的时代考题。
 
院庭长作为审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是履行审判管理职责的重要主体。他们具有现场管理、就近管理、及时管理的条件优势,其担当作为的优与劣直接关系到群众获得感的多与少、司法公信力的高与低。
 
笔者认为,在新时代,院庭长当在其位、谋其政,坚持夯实基点、找准靶点、塑造亮点,努力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从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夯实基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院庭长履行审判管理职责必须有过硬的能力和业绩作支撑,方能有底气、有招数、有威信。办案要冲在前。院庭长系优质司法资源,要强化示范引领,对于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复杂案件要敢办、多办、善办,在持续的一线砥砺中练就担当的宽肩膀和成事的硬本领。学习要走在前。习惯上,要将常态化的法律业务学习视为本分,切实学深悟透;载体上,当注重利用召开法官会议、参加审委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各场合开展学习;内容上,要熟悉信息化办案要求,对诸如庭审网络直播、卷宗同步数字化等系列工作熟练掌握,最大限度弥补管理的知识弱项和经验盲区。调研要干在前。将调研视为更高层次的审判,对重点难题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厚业务能力。
 
找准靶点。审判管理事务繁杂,当树立精准思维,通过靶向施策提升管理实效。要摸清家底。对职权范围内案件办理的数量、目标、进度及关键指标等状况了然于胸,对所属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的分工组合、工作业绩、口碑等因素要通盘掌握,并强化动态跟踪,让管理情况明、思路清。要分清职责。要围绕“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职责定位,抓牢分析审判态势、督促案件审理进度、统一裁判尺度等事项,有力、有序、有度地开展管理。要坚持管理留痕,严防对法官办案的不当干预,严防步入行政化管理的老路。要看清问题。除自己发现问题外,要善于向审判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借力”,通过质效通报、审务督查等各类载体和活动发现不足。特别要注重将审判管理与权力纠偏有机融合,对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坚决防范在小、处置在先。
 
塑造亮点。要强化创新意识,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的水平和档次,打造出特色品牌。要在防次品中树精品。要在兜住案件质量底线的同时,注重对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的培植,从分案、审理、裁判再到打磨、推介,合众力、聚众智,努力打造精品案例。要强化大数据的管理应用,提炼总结管理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在促规范中树规则。在严格遵守审判管理相关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要强化首创精神,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要以全局的视角和前瞻的眼光助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完善。要在强个体中优群体。要尊重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千方百计帮助排除干扰,真情实意强化职业保障,推动鼓励激励、能上能下、纠错容错三项机制的落实,努力形成人人上进、个个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周陈华 仇 军)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08/22/content_142701.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