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新时代社会治理提升到更高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江必新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治理,有序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整治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治理转型升级,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为平安中国强基固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为艰巨,我国社会治理站在了新的起点上,面临着新挑战、新机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形成理想的社会治理效果,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把握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明确治理任务,坚持基本遵循,把新时代社会治理提升到更高水平。
站在新的起点上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努力,我国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兴旺发达,既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也创造了社会稳定的奇迹。中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平安中国建设给亿万中国人民带来安定生活和良好发展环境,也为世界和平发展与全球治理作出了中国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实践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突出表现在: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着力推进合作共治;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公平正义为要旨,以公共服务为抓手,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国家安全体制为基石,健全立体的公共安全体系;以基层为中心,以条线为抓手,加强城乡社会治理;以法德共治为框架,推进诚信建设,完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路径,稳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矛盾更为多发,社会治理也面临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如:社会主体的持续互动仍然缺乏科学的机制设计,社会活力的深度激发仍然缺乏系统的制度安排,社会主体有效参与的渠道和方式仍在摸索。经过长期实践探索,从宏观到微观,人们对社会治理理念已经形成一些共识。但随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长,社会治理面临的具体问题更为复杂,在不同领域如何切实推动公众参与、形成有效社会协商,如何在激发社会活力的同时维护社会秩序,仍需要继续在理论和实践上深入探索。
肩负新的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并就“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行专门部署,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为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描绘了蓝图。具体来看,新时代社会治理肩负着以下几方面任务。
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首次被置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这是我国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的一次重大创新,意味着中国社会建设在顶层布局上迈上了新台阶。其后,党中央对加强治理、完善体制、创新机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社会治理思路日益清晰、效能日益彰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形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将其置于国家发展全局高度,标志着中国社会治理迈向格局构建的新阶段。社会治理格局是在更高层次更大系统中对社会治理事业的立体化全方位谋划和安排,也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它不仅要求建立社会治理多元的制度体系、完备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的社区自治体系,还意味着要营造出这些体系有效运转和相互支撑所必需的系统条件。
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13年,习近平同志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出和反复强调,标志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增加了主观评判标准,意味着各项社会治理事业不仅要追求社会治理客观治态,还要追求人民群众的主观治感。这对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成果的外显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体现出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高层次的满足。
融合社会治理系统。2016年10月,习近平同志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作为党在过去5年的工作成就予以肯定。同时,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节中提出,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突显了将社会治理与民生发展一体规划的系统融合新思想和新要求。系统融合的社会治理观不仅要求将社会治理置于民生改善乃至国家治理大系统内一体谋划,还要求社会治理子系统内部融合增效。比如,实现专门问题系统化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融合;推动治理能力系统化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探索治理责任一体化增效,促进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政治责任的系统融合。
抓住关键着力点
当前,社会治理的具体矛盾、现实焦点和手段工具都已经发生重大变化。面对新起点和新任务,在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靶向发力、精准治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应着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靶向治理,瞄准问题、聚合资源、精准施治。比如,超大城市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网络舆情治理等问题,都是当下社会治理的难点所在。应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通过专题探索、逐一攻坚,综合运用各类技术手段,提升治理的主动性,增强治理主体的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应对改革攻坚期的各种矛盾,推动社会治理向精细化、规范化发展。
危机预防、风险治理。风险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社会发展速度越快、社会复杂性越高,社会风险可能就越大。预警、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能力是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提升社会风险治理能力,要求治理理念从矛盾应对向风险预防转变,全面增强治理的前瞻性和预判性;从关注内部不稳定因素向同时关注内外不稳定因素及其相互作用转变,遵循和运用矛盾的成因诱因理论、燃点引爆点理论、危机生命周期理论等来探索破解方案、优化应急预案,并规划治本之策,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科技驱动、智慧治理。智慧社会是以宽带通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的全新社会形态。随着我国社会向智慧社会迈进,社会治理不仅要有效发现和回应新问题,还要顺应时代要求,致力于探索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揭示传统方法难以捕捉的现象,呈现现象背后的要素关联,提供新的指标和评价体系,为预测和决策提供支持。应当充分依托和深度应用现代科技,优化治理工具,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向智慧治理迈进。
以文化人、价值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资源。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等优秀传统文化,凝结在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中,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和行为准则,是社会治理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构建一种自尊自信、理性平和、诚实守信、宽容务实的社会文化,涤荡负面情绪,舒缓焦虑、消解戾气,避免极端行为。在这方面可以借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品行,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还应善于运用心理学、社会学、行为学等科学理论改进社会治理策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高尚道德,有效引导人们做出适当行为,为社会治理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把握基本原则
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任务、面向新目标,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多发,利益关系复杂,社会治理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升级,既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又保持社会有序,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战略统筹与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在保障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循法而治。一方面,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各类探索实践,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随着社会治理向深层次推进,治理的触角必将延伸得更深更广,对个人生活产生更加明显的影响。这就需要法治有更大作为,以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法治建设要兼顾多元目标,稳定主体间互动预期,充分释放制度功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常态施治。在当下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既有规范和机制的作用,绝大多数问题是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因此,社会治理仍应以常识常态为基,遵循法治约束、制度约束。在社会治理中鼓励创新,是鼓励人们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化解原有体制机制无法解决的问题,因而创新需要遵循规律和系统相容性,以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应当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格局逐步成熟定型。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8-08/05/content_114783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