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威市严格环境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不断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禁止新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杜绝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推行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和“6+1”环境监管模式,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总量前置审批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已建成的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有效运转。
对完不成污染减排任务,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不到位,以及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预警监控,对未按期落实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发挥效益。组织和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就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能源统计网上直报、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实施节能技改、能效对标达标、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边自查、边整改。
每年组织力量对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开展专项监察,针对个别企业能耗与增加值增长不匹配、严重偏离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张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