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靖镇位于古浪县城以东80公里处,辖2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09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4.28万人,常住人口6.78万人。
背景和起因
今年是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部署,以“六有八化”为标准,我们针对位于市级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征地补偿、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纠纷呈现多发态势,镇个人调解委员会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下沉工作力量,深入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做法与经验
大靖镇综治中心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目前聘用首席调解员1人,公益岗位工作人员1人。2021年7月,被甘肃省司法厅命名为“甘肃省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称号;2020年12月,专职调解员刘贵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7月,被甘肃省司法厅命名为“甘肃省枫桥式人民员”称号。调解委员会被广大群众赞誉为服务一方百姓、为民排忧解难的“贴心会”。
健全基层调解网络 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按照“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要求,全镇建立健全了镇、村人民调解组织30个,其中村级个人调解委员会会27个,镇机关 1 个,企事业单位 1 个,聘任人民调解员共计144名,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一经发现及时上报镇调委会,并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使群防群治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今年共召开镇村两级调委会及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5次,全面培训指导各调委会工作规范化运作,为调解员提升调解业务知识提供了平台,充分激发了镇调委会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强有力推动了我镇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三是排查指导机制完善,化解矛盾稳妥及时。镇调委会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小组,按照“依法调解、规范程序、灵活高效”的原则,坚持做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前。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
大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的调解委员会作为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为了打好矛盾调解的基础,调委会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将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以“法律八进”为契机,采用集中宣讲、刷写标语、微信公众号推送、进村入户宣传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12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宣传品)32000余份。组织全镇领导干部观看纪录片《民之法典》1-5集。运用已有的28个镇村两级普法微信群,推送普法信息78条,在古浪政法、古浪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普法信息17条。同时,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作用,定期不定期地邀请法律顾问和民警现身说法,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讲解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月月有内容,时时有教育”,有效地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不仅在源头上预防了矛盾,也在纠纷发生后利于解决问题。二是狠抓调解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每季度进行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对《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矛盾纠纷调解方法与技巧》等与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积极交流各自在矛盾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调解员明白法律、熟知政策、掌握技巧,能够胜任人民调解工作。
制定调解预案 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 大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为开展调解做好充分准备,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投诉,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调处,使事态控制在可控制范围,避免矛盾激化。目前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97件,成功调处195件,成功率达98%以上,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引导当事人走司法程序,已全部化解。
选树调解典型 激发工作干劲
一是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贵同志为全市政法系统英模和先进典型,并在全市政法系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市监狱做了先进事迹宣讲报告,同时刘贵同志被评选为2021年2月全国平安之星。撰写的通讯稿件《十余载司法路初心不改 平凡岗琐碎事书写忠诚--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贵同志》《“调”出平安和谐曲--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贵》先后被甘肃法制报、“天马剑”等媒体转载报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客户端等平台进行英模和先进典型事迹推送。二是学习英模精神,3月23日,组织全所干部到古浪县八步沙治沙纪念馆参观学习;3月25日,邀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马有信调解工作室主任”马有信同志到大靖司法所做先进经验交流,近距离学习先进典型、汲取榜样力量。
成效与反响
一是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促进了群众法治观念的转变,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全镇范围内已基本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而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消除了干群之间的隔阂,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镇村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遇事找法的意识增强了。三是稳定了社会秩序。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法德教育和综合整治,加强了全镇的社会综合治理。信教、吸毒等危害现象多年来实现“0”记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杜绝了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镇风、村风、民风好转,社会稳定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探讨与评论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邻里纠纷、婚姻家庭情感纠葛、经济利益冲突等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如果不及时调处化解,极易酿成上访或民转行(刑)案件,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镇个人调解委员会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下沉工作力量,深入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发扬光大,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