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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吉新村“四个三结合”乡村治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武威市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之十二

时间:  2020-12-24 17:52

背景和起因


  天祝县松山镇德吉新村于2014年开始建设,总投资2亿多元,先后安置了8个乡镇51个村组的藏、汉、土等8个民族的群众,现有人口894户3907人,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401户1769人,是一个多民族群众移民安置村。由于移民群众来源于全县不同乡镇,有的从事放牧,有的半农半牧,能否邻里守望,团结互助,共同发展,形成一个和谐有序的大家庭,是摆在党支部眼前的一个新课题。德吉新村党支部在乡村治理实践中,针对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推行“四个三结合”的工作模式,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可,被群众称之为幸福平安模式。
 

做法与经过


  一是推行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警务室三结合的法律服务模式,根植乡村“接地气”。德吉新村村民大多数来自高海拔地区的牧民,由于搬迁到了新的地方,改变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随之带来的各种需求日益增多。党支部优化整合党群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县成立了法治夜校,形成以党支部引领,公检法司专业队伍为重点,驻村民警(辅警)、法治服务联络员、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等为基础的法治夜校,老百姓通过党群服务中心可以咨询民政、社保、教育、健康等方面的政策,也能了解技能培训、务工信息、农产品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党支部成员全程参与村民在产业发展中的合同订立等有关法律行为。选派的法律顾问定期坐班,免费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建成了高标准的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配置智能法律服务终端,建成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台融合”的线上线下服务网络,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群众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智能化便民平台,点对点、面对面、零距离享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社区民警深入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秩序,使法治服务走到了家门口,走到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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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推行普法到人、说法到事、释法到案三结合的普法宣传模式,根植法理“有底气”。农村的现实情况要求我们既要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又要更好的提供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法治需求,在情理法中找“最大公约数”,增强法律和情理的“底气”。党支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发放宣传页、挂横幅、贴标语等普法宣传方式,结合产业发展、劳务就业、土地流转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驻村民警(辅警)、下派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优势,建立了法律服务微信群,及时推送法律常识、法治扶贫微视频等,群众通过微信群随时随地了解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定期不定期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讲解生产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包村领导、下派第一书记、社区民警经常深入扶贫车间、龙头企业、农家院落培训宣传法律知识,摸排调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学法守法到生产生活全过程。法治夜校举办群众关注的坑农害农、酒驾肇事、赌博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讲座,通过分析违法成本、对比算账,触动心灵,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明显提高了,法律真正成为老百姓安居乐业、脱贫致富的护身符。
 

  三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十户联防、治安户长制三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根植服务“创和谐”。乡村的情况千差万别,矛盾纠纷也错综复杂,群众的思想也各有不同,基层社会治理的难度非常大。千难万难只要坚持党支部引领、群众主导就不难。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将全村划为8个网格27个联防组,选聘了邻里关系好、群众威望高、信誉度好的村民为联户长、治安户长。网格员、联户长、治安户长经常向群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开展社会治安联防,做好重点人员帮教,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掌握上报各类信息,确保情况早知道、问题早解决、矛盾纠纷早化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四是党支部结合本村实际,推行警司调解、行政调解、乡贤调解三结合的矛盾调处模式,根植群众“聚人气”。调解矛盾纠纷往往出力不讨好,过去大家都不愿意干,仅凭村干部,作用发挥非常有限。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性、主动性,基层调解工作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旺盛的生命力。党支部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事件,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及时联合调处,达到案结事了。针对村里发生的民事纠纷、轻微违法行为、权属争议及行政补偿争议等案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调乡镇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处。针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党支部推选退休教师、退休干部、老党员等为乡贤调解员,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了乡贤调解员窗口,发挥他们人熟、事熟、村情熟和德高望重、群众信任的优势,不辞辛劳、不计报酬、不怕麻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老百姓的“理”平老百姓的“事”,使一批家庭婚姻、邻里纠纷解决在了一线、化解在了萌芽。
 

成效与反响


  有效助推了平安天祝建设步伐


  “四个三结合”乡村治理模式能够及时将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小纠纷、小隐患、小问题、小误解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降低了社会风险,促进了社会和谐,夯实了平安建设的根基。


  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四个三结合”乡村治理模式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反复,从根子上消除了摩擦、预防了冲突,大大减轻了治安压力、审判压力、执行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有效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个三结合”乡村治理模式在调处过程中,民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与群众调解员协同配合、并肩作战,与群众打成一片,说群众的话、解群众的忧、暖群众的心,依法依规、公平合理化解矛盾纠纷,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赢得了群众信任和认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有效推进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个三结合”乡村治理模式既化解了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又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孝老爱亲、文明友善、勤劳致富,摒弃假恶丑、等靠要等不良风气,有效转变了群众思想观念,提振了群众发展信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探讨与评论
 

“四个三结合”乡村治理模式在天祝的成功实践启示我们: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矛盾纠纷复杂多样,要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实现和谐稳定,必须坚持党支部引领、想办法解决群众的烦、难,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既依法依规办事,更以情以理服人;既靠基层组织的科学治理,又要发挥法律顾问、驻村民警、下派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优势,坚持用群众的思维、群众的办法来解决群众的事情,确保情况早知道、问题早解决、纠纷早化解,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来源:天祝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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