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
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 11 号)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 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卫生检疫。
二、按照划小管控单元,加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县外来天返天人员排查。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 人员正常出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全县城市公交车、县乡、县际客运班线恢复运营;市际客运班线2020年2月24日起逐步恢复运营;省际客运班线有序恢复运营。
四、运营车辆严格落实首末站场消毒和运行途中通风等防疫措施;司乘人员驾乘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对发热乘客要重点关注,按有关规定及时有序妥善处置。
五、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惠民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报税大厅、车辆管理所等服务窗口单位2020年2月24日起常态化运行,尽可能推行“网上预约”“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继续严格落实服务场所通风、消毒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继续暂时关闭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景区景点。
七、电影院、网吧、健身房等非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场所继续暂缓营业。
八、各类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等大型群体性活动和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展会、现场人才招聘等继续暂停。宗教场所各类群体性活动暂时取消。
九、开放性的广场、公园、小游园等公共场所,要定时做好公共设施全覆盖消杀等工作,加强人员管控,禁止聚集性活动。
十、继续暂停群体性聚会娱乐、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走亲串友等聚集活动。
十一、2020年2月22日起,全县所有酒店、批发市场、便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书店、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等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实施场所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措施。
十二、实行市场自由供应,加大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货源生产、采购、调运、配送和门店供应,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和春耕农业生产需求。
十三、保持城乡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通信网络正常运营。
十四、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在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和开工复工。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建立排查制度,加强日常管控,落实消杀措施,采取分区作业、错峰上班、员工分散就餐等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十五、务工人员、社区居民、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所有有外出需求的在天来天返天人员,推行使用甘肃省健康出行码。
十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对人群聚集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十七、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从快从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
十八、省、市驻天单位参照执行。之前印发的相关《通告》要求与本《通告》相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天祝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