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
有奖举报范围包括:
1.超标排放大气、水等污染物的;
2.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
3.利用暗管、渗井、渗坑、无防渗措施坑塘等规避监管方式偷排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
4.非法倾倒或违规处置、收集、移交危险废物的;
5.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和水污染物的;
6.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等污染物的;
7.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8.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消耗臭氧层物质(氟利昂等)的;
9.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
10.露天焚烧秸秆、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河道乱堆乱倒垃圾、建筑工地未落实抑尘措施、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违规使用土炕等生态环境部门认为需要奖励的其它情形。
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将按《武威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规定,给予举报人500—50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0935—12369(请按语音提示拨打)。
来信来访举报地址: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武威市凉州区西环南路11号)。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举报线索和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