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光庆)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天祝”建设进程,日前,武威市天祝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决定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通过协商推荐、自主选择等方式聘请、协调、组织和引导律师担任县乡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将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参与信访接待;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谈判、调解;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和其他法律事务。
据了解,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所采取的服务模式有法律顾问团服务模式、对口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及其他符合《律师法》规定的法律服务模式。天祝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是:2014年底前,在全县50%以上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主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到2015年年底前,全县基本建成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并力争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据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合法决策的重要保证,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建设“法治天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武威市天祝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