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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 陈一新: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时间:  2021-04-02 20:13

近日,中央政法委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开班式上强调,要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引导党员干部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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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此次读书班采取多种学习方式:中央政法委领导专题辅导,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专家进行讲座辅导,由知名法学教授讲授宪法、行政法相关内容;党员干部自学,结合专题辅导和专家讲座,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化学思践悟;开展现场教学,组织到革命遗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集中展示交流,撰写学习体会并择优参加结业式大会交流,以比学赶超促进学懂弄通做实。

 

开班式上,陈一新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重大意义、形成的探索发展脉络、确立的时代背景、弘扬的中华优秀法律文化、指明的政治方向道路、构建的中国特色法治体系、提出的战略任务举措、阐明的若干重大关系、强调的重要保障、提出的实践要求”等十个方面谈了学习体会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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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君在此作一一介绍。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论述深刻,彰显出四大标志性意义。
 
 

 

——从理论意义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具有理论的引领力。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原创性。习近平总书记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提出新命题、作出新论断、形成新概括,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系统性。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11个重要方面的要求,构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时代性。习近平总书记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开启了法治中国新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实践意义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具有实践的指导力。历经百年探索,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完善,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在理论上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实践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从历史意义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具有历史的穿透力。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是人类法治思想宝库的精华。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民族最深沉精神追求的深度看待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推动中华法治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从世界意义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贡献了维护国际法治秩序新智慧,具有世界的影响力。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推动国际法治秩序更加公平正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动国际法治秩序更加开放包容。毫不动摇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国际法治秩序更加安全稳定。加强国际执法安全领域合作,以合作共担推动共同发展。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探索发展脉络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继承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民主法制的光荣传统,贯穿于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升华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从陕西、河北、福建、浙江、上海到中央,习近平同志始终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对法治的尊崇和践行一以贯之,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论述、决策和实践日渐成熟并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探索发展历程有四个时期:

 

——在陕西梁家河、河北正定时期。从青年时代,习近平同志就思考求索人生、社会、国家等宏大命题。比如在延安梁家河,习近平同志自觉学习积累法治思想理论,他深入研读《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等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对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有了清晰掌握。1978年之后,党中央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习近平同志在基层的法治实践也逐步展开。比如在河北正定,习近平同志坚持依法解决突出问题。对当时农村社会治理的突出乱象,他提出:“从全国来看,农村法制建设特别要针对非法宗教活动、封建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加以防范,露头就打”。习近平同志还注重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推动制定乡规民约,评选“五好家庭”、“模范党员”,使县城文明面貌很快得到改观。

 

——在福建时期。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之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深化。习近平同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认识也更加深刻、探索也更为深入。习近平同志强调依法集中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福州,他部署开展沿海和海上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实施依法打击走私贩私、偷私渡、海上抢劫等专项行动,扭转了沿海地区社会安全稳定的被动形势。习近平同志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各类案件,避免冤假错案。在宁德等地,他明确提出刑事案件要依法办案,“我作为党委书记,不去干涉”。对已立案调查的违法违纪人员,他强调查处要实事求是、调查要依法合规。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执法司法为民,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在福建省委省政府,他部署加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治理水土流失和湖泊污染,处置重大污染事故,整治“餐桌污染”,有效维护了生态安全和食品安全。习近平同志强调依靠法治优化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厦门,他高度重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较早地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福建省委省政府,他推动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法治化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体制,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管好市场秩序、法制环境,防止政府行为缺位越位。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社会稳定。他提倡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依法化解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在浙江、上海时期。进入21世纪,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开始从更高层面、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去构想和践行法治,率先在省级层面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等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深刻论述。比如,在践行宗旨方面,他提出确保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要完善权益保障、权利救济、权利维护等体制机制;在法律制度方面,他提出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通过法规和规章建设不断完备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在价值追求方面,他提出执法司法公正是政法机关的生命线,要规范和监督执法司法运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严重影响社会公正公平的问题。在习近平同志领导推动下,浙江、上海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走在全国前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篇章。推动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任务,制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描绘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构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义。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的时代背景

 

 
 
时代是思想之母,思想是时代之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和确立,有其宏大的时代背景,这是正确认识、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前提。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就是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无论是完成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还是应对国际矛盾风险挑战,以制度和规则为核心的“法治”都是最基本方式,也是最主要武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险为夷、转危为机,引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朝着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方向演进。在这方面,关键是要洞察和处理好“三大变量”:

 

——中国崛起是一大变量。世界格局演变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我国持续快速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当前我们又创造了新的“两大奇迹”:全面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总体战和全面脱贫攻坚战。从世界看中国,“中国之治”令人自豪;从实践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令人自信;从民心看核心,坚强主心骨令人信赖。我们要坚定必胜信心,高举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百折不挠把自己的事情办好,推动国际力量对比向于我有利的方向发展。

 

——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遏制打压是一大威胁。他们顽固坚持霸权思想和“冷战”思维,对我国进行全方位战略遏制,滥用“长臂管辖”对我实体和个人实施制裁等。这提醒我们,当今大国竞争主要是制度和规则的竞争。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好地运用法律工具,依法维护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大考验。疫情全球大流行是加剧大变局演进的催化剂。在疫情全球统考面前,各国表现高下立判,谁“治”谁“乱”泾渭分明。中国疫情防控取得巨大成功,打破了西方经验唯一正确的神话,促使更多国家客观正确看待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只要我们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自己,以法治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世界大变局朝我国有利方向发展的势头会越来越强劲。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的中华优秀法律文化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得到弘扬。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出礼入刑、隆礼重法构成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得到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了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得到弘扬。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推行市县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得到弘扬。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对立面。

 

——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得到弘扬。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平反重大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得到应有惩罚。

 

——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得到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两次签署主席特赦令,依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向世人展示了中国的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

 

五、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的政治方向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向哪里走、走什么路作出深刻论述,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
 
 

 

——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水平。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唯一正确道路。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六、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的中国特色法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

 

——健全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用法治的进步保障亿万百姓的美好生活。同时,法律实施还存在不少问题。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健全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重点是一手抓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另一手抓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

 

——健全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不动摇,确保法治中国建设方向正确、蹄疾步稳。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必须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我们的法治工作队伍总体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害群之马,必须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经党中央批准,我们正在全国集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与此同时,还要健全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新时代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七、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战略任务举措

 

 
 
在怎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指明了前进方向,还确定了战略重点,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法治举措。我们要紧紧抓住着力点和突破点,攻坚克难,务求实效。
 
 

 

——坚持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为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坚持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深刻革命。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坚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工作布局。着眼法治国家这个目标,坚持把党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关键,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法治政府这个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夯实法治社会这个基础,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坚持把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重要环节。推进科学立法,就是要完善立法体制,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推进严格执法,就是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用法治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公正司法,就是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者职责。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工夫,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坚持把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作为迫切任务。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必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八、习近平法治思想阐明的若干重大关系

 

 
 
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若干重大关系,廓清了相关思想困惑,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正确认识处理党和法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正确认识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决定法治,法治服务政治。中外法治实践表明,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更没有超越政治的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要厘清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正确认识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正确认识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始终坚持用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对于实践条件成熟的,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先修订、解释或者废止原有法律之后再推行改革,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在若干地区开展改革试点,既不允许随意突破法律红线,也不允许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确保改革和法治实现良性互动。

 

——正确认识处理德治和法治的关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重要地位和功能。一方面,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另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正确认识处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必先依规治党,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落实和监督检查,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依规治党带动依法治国,推动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内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行事,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社会上带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法律权威。

 

——正确认识处理全面依法治国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引领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从这个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治不好党、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正确认识处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关系。一方面,法治化是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各种重大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另一方面,现代化是法治化的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来看,推进“法治的现代化”和“现代化的法治”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必须齐头并进、常抓不懈。

 

九、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阐明了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牵住了“牛鼻子”、抓到了关键处。
 
 

 

——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带头人”。各级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当好“排头兵”。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重视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十、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实践要求

 

 
 
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不断推动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学出内心的“信仰”,更加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统筹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制定专门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推动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自觉。

 

——讲出真理的“味道”,引导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重点课程,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研出实践的“真知”,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水平。在理论上,组织法学专家和法治工作者开展深入研究,围绕“十一个坚持”,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在实践上,针对一些执法司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提出解决途径办法。

 

——干出法治的“亮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各地各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列出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到位。法治协调机构要积极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责,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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