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政委麻志忠对武威市开展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察。武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李进强出席会议,武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建中主持会议,各县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和指挥中心、治安、督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督察组听取了各县区公安局开展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汇报,询问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解读指导,督察组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建立110社会联动机制是依法治国、减轻公安机关负担、深化公安改革的现实需要,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谋划好、落实好、推动好。
二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职责抓好落实。指挥中心是此项工作的主责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督察部门要积极发挥督导检查职能加强督导检查,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劲往一处使,合力推进工作。
三要借鉴外地经验,因地制宜抓好工作。要广泛深入学习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借鉴应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规范,确保有效运行。
四要着眼长远,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建立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完善考核、宣传、末端分流以及相关的机制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升处置水平和能力。
五要加强督导检查,争取早日完成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要摸清底数、制定计划,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按照公安部下发的《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模式与评价标准工作指引》建立110社会联动机制并积极开展工作。
李进强指出,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按照公安部《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模式与评价标准工作指引》和督察组的意见,进一步加强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武威市公安局要尽快起草全市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文件,向武威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早日出台武威市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李进强强调,各分县公安局要进一步摸清110报警服务台的工作底数,将有效警情数、无效警情数、骚扰警情数、接警分流数等110工作数据进行研判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不等不靠的开展工作,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出台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暂行办法或实施意见,切实减轻110工作负担,有效分流非警务警情,建立完善110警情分流制度,使每一条警情都能够有效及时处置,探索建立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完成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武工轩)
(原文链接:http://www.wwsgaj.gov.cn/gaxw/gayw/78154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