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威市古浪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强化社会面管控,坚持破大案与管小案相结合,有力维护了辖区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近日,通过缜密侦查,周密部署,成功破获多起未成年人入室盗窃案。
2015年10月22日上午,裴家营派出所接到村民王某报警称,其放在服装店内的38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裴家营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和仔细的现场勘验,民警锁定刘某(女,现年15岁)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进行传唤询问。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如实供述了其于10月21日中午在王某服装店内,利用购买牛仔裤之机,盗窃服装店内3800元现金的事实。
2015年10月21日,土门刑警中队接到报警称,泗水镇泗水村唐某家被盗。接警后,土门刑警中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通过仔细的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办案民警成功锁定该村李某龙(男,14岁,家住泗水镇泗水村王山庄组)、王某年(男,11岁,家住泗水镇泗水村王上庄组)、唐某亭(男,8岁,家住泗水镇泗水村保合庄组)、唐某才(13岁,家住泗水镇泗水村保合庄组)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传唤询问中,李某龙等人如实供述了他们于国庆放假期间,先后三次进入唐某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2015年10月26日8时许,海子滩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海子滩镇谭家井东街周某的手机店被盗。接警后,海子滩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通过仔细的现场勘验、调取视屏监控和走访调查,成功锁定三名中学生张某鹏、刘某安、赵某伟有作案嫌疑。传唤询问中,张某鹏等三人如实供述了他们于10月26日凌晨1时30分许,使用工具撬开周某手机店门,盗窃周某手机店内手机、U盘、蓝牙耳机、读卡器、充电器、低音炮等价值1万余元财物的事实。
上述案件,因嫌疑人均不满十六周岁,且其家属已对周某损失进行了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责令家长严加管教。(王东福 铁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