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外纠纷墙内化解 筑牢社会稳定根基
——凉州区拘留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小记
近年来,武威市凉州区拘留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着眼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推进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018年1至8月,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60起,成功化解231起,履行纠纷款项396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健全保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拘留所坚持教育管理先行,把矛盾化解在所内完成作为硬性规定,加强对被拘留人管理教育,发挥拘留所服务公安工作主业,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坚持采取“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拘留所所长任组长,其他所领导任副组长,全所民警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健全“大调解”机制,设立了“矛盾纠纷化解室”,建立了被拘留人心理干预机制,形成了拘留所领导包个案,一线管教民警包人员的工作方法,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排查机制,保障及时化解。拘留所严格落实入所人员24小时内必谈话制度,了解入所人员的家庭状况、涉案情况以及思想动态等,结合入所后的日常管理加强动态分析,通过对被拘留人的特点分析,划定需要进行矛盾化解工作的案件和被拘留人,其中重点排查发现涉及到拆迁、上访、民事、邻里纠纷、债务、婚姻以及交通事故等案(事)件和人员,分类进行调解疏导,提高矛盾化解工作的针对性。同时,由所领导以及具有相当经验的管教民警组织矛盾化解评估工作小组,对登记在册的纠纷案例逐一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化解工作方案,并根据矛盾化解进程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方案,确保矛盾化解工作效果最大化。
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化解效能。拘留所坚持不懈地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深入推进拘留所教育管理新模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明确了管教民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相应职责。根据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的需要,先后建立起了协作配合制度、通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矛盾纠纷就地妥善化解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民警在排查化解工作中的相应职责,规定管教民警必须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入所被拘留人员的相关情况,从而找准“问题症结”,并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成效的工作思路和“因人施教、因案施教、因时施教”的原则,开展排查化解工作。
在推进拘留所教育管理新模式实践中,凉州区拘留所还不断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折射出凉州区拘留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勇做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建设者、保障者的不变宗旨。(王建庆 马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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