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古浪县坚持高站位部署、高层次谋划、高水平落实,以“五个聚焦五个强化”力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聚焦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抓落实
古浪县委高度重视《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纳入县委重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县委政法委坚决把牢政治方向,细化管党治党举措,先后制定了《中共古浪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出台了《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包抓乡镇(街道)政法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推进落实。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职责任务,加强请示报告,坚决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聚焦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立规矩
坚持把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根本要求,推动在政法各领域落地生根。在政治建设方面,定期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5次开展交流研讨,统一思想,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政法各单位制定政治轮训计划,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活动,教育政法干警把好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对党忠诚。在思想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古浪战役纪念馆、八步沙六老汉治沙纪念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红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典型示范教育,实行战前誓师、战时教育、战后表彰制度化,把忠诚教育融入大案侦办、安保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在加强组织方面,县委政法委严格落实“协管”“协查”职责,召开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会议,列席民主生活会,调研政法单位班子建设;派员参加组织部门对政法单位领导班子的研判和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会同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县委政法委协助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政法干部任用和职级晋升廉政审查,督促政法各单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聚焦职责使命,强化机制建设护稳定
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平安古浪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协调领导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在健全平安建设机制方面,构建了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及时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平安古浪的实施方案》,把市域社会治理各项任务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坚持“党建+社区治理”模式,建立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领导管理机制和社区、驻区单位、党员干部“双吹哨、双报到”机制,搭建职能部门和在职党员参与的社区治理平台。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方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究各领域各方面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坚持社会治安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制度,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应急处突专业队伍建设,持续巩固稳定社会局面。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机制方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扎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全省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位列全市第一。
聚焦基层基础,强化统筹协调促治理
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定了《古浪县配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方案》,配齐配强20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落实政法津贴。组织开展了2轮次专题培训。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主动统筹综治中心、法庭等基层政法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筹措资金70多万元,建成实体化运行的县综治中心,组织法院、司法、民政等17家单位派员进驻办公,建立“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打造平安建设的“指挥部”。建成乡村两级综治中心194个,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一类乡镇4名、二三类乡镇3名的标准,配备乡镇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全面推广马有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建成20个特色矛盾纠纷调解室,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汇编成册、广泛宣传,推动移风易俗和“五治”融合发展,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稳步提升。深化网格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全县690个基层网格统一进行了排序、编码,制作了网格编码目录,充实网格员队伍,配齐专兼职网格员1606人,群防群治队员491人,治安联户长242名、治安户长1663名。各级综治网格力量深入群众开展“微治理、微服务”,实现了“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全县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8.87%。
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强化职能定位抓服务
政法机关职能体系不断优化。撤销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的综治办、依法治县办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责交政法委和有关部门承担,工作任务更加聚焦。县法院整合内设机构,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推行扁平化管理,优化了职能定位和审级制度。县检察院健全完善了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深化捕诉一体改革,打破三级审批制。县公安局建成合成作战中心,推进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在19个乡镇设立交警中队,完成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县司法局全面推动公证工作改革,将公证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分设,成立人、财、物独立的一级法人。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在诉讼服务改革方面,县法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变立案审查制度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审委会议事制度,将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权均还权于合议庭或者员额法官。在检察服务改革方面,县检察院建设12309检务服务中心,将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公安“放管服”改革方面,全面规范10大类行政权力权责事项1279项,取消或不再提供证明事项35个,30项业务可在微信公众号办理,25个高频事项在手机端办理,44项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手机自行申报。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在古浪县人武部和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司法权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充分发挥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制定《中共古浪县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古浪县委政法委员会“优劣质案件”评选实施办法(试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施量刑规范化建设,完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中,古浪县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了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联系包抓乡镇政法工作机制
出台了《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包抓乡镇(街道)政法工作实施方案》,靠实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责,以“三抓三促”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质。突出一条主线抓责任,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古浪、法治古浪这一主线,确定一名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包抓一个乡镇,推动乡镇平安建设责任全面落实。打造两个示范抓带动,指导联系包抓乡镇打造2个基层政法示范单位或村(社区),实现抓点带面,中心辐射周边的目标。紧盯三项重点抓治理,将综治中心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作为三项重点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建立四项机制促落实,建立了定期调研、沟通衔接、督促指导、横向评比四项机制,检验包抓成效。强化五项措施促保障,通过业务学习、交流借鉴、实用导向、特色鲜明、述职评议五项措施,积极创新,为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有益探索。围绕六项目标促提升,围绕形成工作合力、建强工作队伍、理顺运行机制、提升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基层治理六项目标,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拓展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职能
针对黄花滩生态移民区搬迁群众来自不同山区乡镇,社会治理难度大的现状,组织生态移民乡镇将合作社、企业纳入网格,拉伸网格横向活力,增强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生态移民区各村探索将村集体经济部分用于聘请网格员、群防群治队员,在保障困难群众收入的同时壮大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极大提高了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城关街道为适应社会治理新形势,有效弥补城市治理短板,推行“街道吹哨、单位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模式,建立县级干部联系社区、机关党员干部下街巷、社区工作者下网格等工作机制,选派3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担任楼栋长,实现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推动问题在网格内发现、网格内解决,形成了共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局面。
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有效发挥乡镇综治中心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重要工作平台作用,聚焦生态移民区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依法维权能力弱的问题,将乡镇综治中心与司法所一体谋划、统筹建设,强化法律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维权服务功能。突出“地方品牌”,积极推广“马有信调解工作法”,在乡镇综治中心设立特色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聘请1835名人民调解员、20多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到各级调解室中,每年向每个调解室拨付6000元办公经费,制定“以案定补”标准,对成案矛盾纠纷按照难易程度给予每起30-500元不等的专项补贴。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有效预防个人极端事件和恶性命案发生,构筑起了平安建设第一道防线。
社会治安信息防控体系向乡村拓展延伸
在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将基层综治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与县电信公司合作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平安乡村”建设项目,推进“雪亮工程”补点拓面、升级改造,有效弥补了技防体系建设水平不高,科技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基础保障不到位等短板弱项。目前接入一类前端视频监控1932路、二类视频监控资源1159路、三类视频资源3980路,基本实现了重点集镇、主要路段、居民小区视频监控全覆盖,为综治力量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作战、打击防范和服务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