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不仅关涉营商环境,而且反映党风、政风和社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当前,大力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尤须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细化交往规范。正常、健康的政商交往既有利于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有利于企业按经济规律有序经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政治生态日益清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同时也要看到,少数党员干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产生“清而不亲”的现象,存在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的问题。政商并非不能交往,而是要交往有道、把握分寸,平衡好亲、清二者的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政商两方面凝聚共识、协同推进,从制度层面细化交往规范。可以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推动党员干部同企业交往既坦荡真诚、真心实意靠前服务,又清白纯洁、守住底线。完善政企沟通互动长效机制,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采取恳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鼓励企业家同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企业家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诉求,进一步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
优化政务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党员干部既清清爽爽用权,又倾情倾力服务,主动关心、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添薪续力,把市场主体活力更好释放出来。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在项目核准备案、享受惠企政策等方面落实平等待遇,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各流程、各领域,打造全流程、精准化的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做到“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三是聚焦企业需求,建立健全企业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帮扶和支持机制。通过定期走访、每月追踪、列出清单、做好台账、强化督办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动向、诉求、困难,抓好政策落地执行,细化量化帮扶措施。加强各级涉企部门党员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履职水平和涉企服务能力。
强化制度保障。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政务服务机构和平台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奖惩机制,将服务对象的评价同相关部门的考核与绩效评价直接挂钩,把支持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等工作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惩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完善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的预防腐败机制,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强化法治保障,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其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