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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决定》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时间:  2020-04-02 10:03

4月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现实需要,也是应对重大疫情、防范公共卫生领域安全风险的有力举措。
 

《决定》共18条,在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对违法行为加重处罚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坚持务实管用原则,重点从5个方面作了细化和补充:一是细化管理部门职责。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加强餐饮行业源头管控。增加了“依法关闭、查封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门店、摊位、野味餐馆等场所”的规定,并要求禁止发布食用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广告。三是对餐桌禁食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交易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了节庆、庆典、婚丧嫁娶等各类活动举办者、组织者、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禁止他们非法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场所以及运输、仓储、物流等经营者,非法进行野生动物交易和为野生动物交易提供便利。四是细化资金投入和补偿机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和经营者调整生产经营活动、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相关野生动物的收容、处置工作。五是增加对举报者保护奖励的规定。此外,《决定》还明确了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责。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甘肃政法大学史玉成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进一步细化了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从管理职责、执法管理体制、执法责任、执法和司法的衔接等方面,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史玉成说,为加强源头管控,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础上,《决定》增加了“依法关闭、查封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门店、摊位、野味餐馆等场所”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
 

史玉成说,保护野生动物仅仅依靠主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广泛的公众参与。为此,《决定》还增加了对举报者保护奖励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针对如何正确理解《决定》中“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等相关内容,甘肃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副局长张永泽进行了解读。“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可以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同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制度。《决定》作上述规定,既贯彻体现了全面、从严禁食野生动物的精神,又从实际出发,不至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业规范发展带来大的影响。”

 

张永泽表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查封、关闭。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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