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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正式出台

时间:  2019-08-06 10:47
本网讯(通讯员 孙永润)近日,经武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委常委会议审定,《武威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设置规定》)正式出台,这是武威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政府规章。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武威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数量、种类和规模上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由于缺乏规范要求,很多户外广告设施在原料、作工和质量等方面参差不齐,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有的还存在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已成为全市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活动,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助推武威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不断提升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武威,武威市人民政府通过专门立项,列入立法计划,以国家和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武威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设置规定》明确了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主管部门、户外广告设置的原则、设置规划编制的主体、安全技术规范的编制主体和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要求以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同时,对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和变更的程序及安装要求、临时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户外广告设置的期限、户外广告公共资源使用权出让的方式、违反规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又严格的规定。
 
《设置规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入法,将“户外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的内容写入规章。同时,在管理制度方面,结合实际,设立了3项重要制度。一是设立了定期检查、维护、安全检测记录制度,将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问题进行重点规范。二是设定户外广告管理和安全检查巡查责任制度,将城市管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网格化管理措施进行固化,实现城管综合执法管理机制由重事先管理向加强事中、事后主动管理的转变。三是设定了户外广告投诉举报制度,将管理向群防群治延伸。通过拓宽管理方式,改变了过去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单一管理的情况,实现了向群众监督管理延伸、群防群治并重的管理目标。
 
在《设置规定》的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的原则,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建议,深入一线进行调查研究,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与合法性审查,力求充分体现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
 
《设置规定》的实施,必将在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中起到应有的积极效果。(武威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武威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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