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日前出台《武威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以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办法》重点奖励提供在日常监管中难以发现且对环境危害严重,或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线索的举报人。举报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等7种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查实,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举报排污单位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停产、限产决定的等5种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查实,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举报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等5种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查实,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伏润之)
(原文链接:http://ww.gansudaily.com.cn/system/2017/10/09/0168295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