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管理服务告知和交通安全提示工作,不断拓展和延伸服务渠道,切实提升执法管理和便民、利民工作水平,努力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服务告知和交通安全提示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威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公安交警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服务告知和交通安全提示工作
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互联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传播作用,按照“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积极利用、确保安全”的精神,遵循“公开为先、服务为本、尊重群众、顺应民意”原则,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时推送管理服务告知信息、预警警示信息和宣传提示信息,贴近民生服务百姓,宣传交通展示形象。
切实认识和加强交通管理业务告知及交通安全提示工作对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减少交通事故、提升管理和执法效能、树立政府公众服务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经费投入,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工作常态化开展。
与气象、交通、旅游等部门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天气、路况、道路施工、旅游景区等相关信息,通过上述各类渠道及时发布。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监管作用,与交通、安监等部门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形成合力,扩大信息推送覆盖面,减少盲区。
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各有侧重、覆盖到位,既要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发送造成资源浪费,又要避免重要信息推送疏漏。信息推送内容要针对实际情况,契合百姓关切、务实管用,微博、微信要契合网民心理,利用网络热点,有效开展预警警示和宣传提示,切实提升宣传提示的针对性、有效性、趣味性。
按照《关于开展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管理基础数据集中清理补录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68号)要求,做好基础信息校正工作。适应新情况、拓展新方法,利用信息服务平台用户注册功能,提取单位、个人用户准确的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信息,并公开信息变更服务电话,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利用电话、网络主动更新联系方式。将交通管理服务告知和交通安全提示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管理和便民、利民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安排专人负责。要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监督,明确奖惩机制。每季度、每半年、每年要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通报,鼓励先进,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