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这样的“老赖”常常令执行法官非常头痛:拘留他,有时不够条件;上网查询他的财产,查不着;固定资产倒有,就那几间住房,而且村民住房无法处置,即便拍卖,谁买呢?最后一招,将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乐了,只要不让他还钱,随便上。因为他一不坐高铁,二不坐飞机,三不出国旅游,更没有高消费。
针对这样的“老赖”,人民法院真的奈何不了他吗?答案是否定的。日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亮出这几招,就把这样的“老赖”给治服了。
招法一:张贴公告晒失信
4月27日,蓟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爱军带领该院执行一庭几名干警来到马伸桥镇幸福村。这个村子有21名被执行人,长期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蓟州法院生效判决,令执行法官十分头痛。
“这些人都不像是没钱的主儿,可就是查不到他们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找到他们时,态度都挺好,也不说不给,但就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一直拖着。”杨爱军说。
杨爱军等人今天来,不是来强制执行的。前几天,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一个点子:这些人不是不怕上“黑名单”吗,那我就将他们的名单,张贴到他们村委会公告栏上去,看他们寒碜不寒碜。
这招果然奏效!“别看这些人不怕在网上当‘老赖’,你要是在乡里乡亲面前说他是‘老赖’,他受不了,没法做人。”杨爱军说。果不其然,张贴不一会儿,就有许多村民围观,村里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让一些在场的“老赖”们沾亲带故的亲戚,脸上无光,面子挂不住,纷纷打电话或捎话给这些“老赖”,让其赶紧履行法院判决。得知此事的“老赖”们,紧着打电话给执行法官,恳请执行法官赶紧把他们的信息从公告栏上撤下来,并表示马上借钱履行法院判决。
招法二:小喇叭串乡赶大集
5月的一天早上,执行法官刘海生正在前往辖区穿芳峪镇路上,突然接到庭长打来电话,告诉他不用去了。刘海生没有问为什么,他知道,肯定又是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判决了。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常常跑到半路上被通知返回。原来是申请人已经来法院撤案了。
过去想尽各种办法逃避执行的“老赖”们,为何纷纷突然主动找申请人还钱呢?蓟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卫东告诉记者,这与他们近期开展的“小喇叭串乡赶大集”有关。所谓“小喇叭”,实际上就是宣传车。执行法官开着宣传车,以乡镇为单位,赶大集。用杨卫东的话说,哪儿人多往哪去,哪热闹往哪儿扎。除此之外,他们有时也把宣传车开到劳务市场,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在劳务市场上等活儿。一听说是“老赖”,谁还敢找他做活!
杨卫东告诉记者,小喇叭广播的内容主要是督促执行公告,讲法律,讲规定,另外就是督促,限定几日内到法院来履行,还有一个就是广播谁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谁被依法拘留了。此外,他们每到一地,拉上横幅,摆上展牌,展牌上都是这个乡镇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照片。“这个在当地影响挺大,当地老百姓有一个传统观念,认为上了法院布告上的人都不是好人,而且只有犯了罪才上照片。大伙口口相传,当事人受不了。”杨卫东说。
一些被执行人就是因为害怕上“布告”,主动履行法院判决。曹某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借陶某70万元多年不还,被起诉后,法院判令其归还,但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曹某交来部分钱款后便赖着不还了。一天,同事跟他说起赶大集时看到法院大张旗鼓的一幕,曹某害怕照片上榜,主动把钱送到法院。
招法三:逐户登门发传单
逐户登门发传单,这是蓟州法院攻克执行难工作的又一举措。说起这个举措,蓟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综合科科长张彦杰坦言,是逼出来的,因为人手不够。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拘留为例,一个庭去了九个人,早上四点去抓,十点才回来,一次也拘不了几个人,就算拘三个人。这三个人中有一个给钱,有一个要给,有一个不给,不给那个要送到看守所去,可等办理完各种拘留手续,估计晚上下班能送进去就不错了。
这样,执行法官太累!
“用什么办法让执行法官轻松点?我们就想到了这一招。”张彦杰说。这一招很简单,派两个执行员,一个村一个村地挨着走。这些人都没有到失信的程度,法院把这些人统一排序,然后就责成这两个执行员到这两村子去,挨户找。这个村子所有被执行人,不分是不是自己的案件,都归一个执行员负责。执行员每到一个村,先找村干部,让他们做督促教育工作,然后逐一登被执行人的门,说明情况,晓以利害。不在家的,就把其失信公告贴到他家门上。这一贴,老百姓都知道,咱村的张三李四王五让法院给贴上了,欠钱不给,下一步还不拘留!
这一招确实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和示范作用,一些被执行人本来抱着侥幸心理不想还,迫于压力或看同一个村子谁还了钱,就产生了蝴蝶效应,也就主动给了。
招法四:凌晨出击拘“老赖”
拘留“老赖”,这是蓟州法院攻克执行难所采取的最后一招,也是必杀招。这一招就是悬在“老赖”头顶上的一把明晃晃的剑,虽不轻易落下,但必须有。“只要把人一逮到法院,这些‘老赖’立马跐溜,他们中大部分人都痛快着呢,打电话叫家属赶紧凑钱。”执行法官马成升说。
潘某从2015年春季开始,陆续到张某经营的冷鲜肉店购买冷鲜肉。开始,潘某还能当场付款,可后来他就经常赊欠。同年8月,双方核对,潘某共拖欠张某货款1.1万余元。潘某为张某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在数日内给付这些货款。可潘某一直未能兑现自己的诺言。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张某以肉店的名义将潘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裁判文书是2016年2月的,可潘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无奈,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到了该院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可被执行人仅交了3000余元后就以种种理由拖着不再给付。
于是,蓟州法院决定4月26日凌晨4时对其采取行动,还在睡梦中的潘某,被执行法官逮个正着,拘到法院还不到一个小时,潘某就老老实实地通知家人缴纳了执行款。
蓟州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为何要选择在凌晨四、五点之间?蓟州法院院长翟红告诉记者,一是与当地老百姓的生活习惯有关。农村人起得早,这个点,正是他们洗漱吃早饭的时间,过了这个点,他们都出门做工去了,所以,法院这个点出动,一般一逮一个准。二是震慑。法院这个点去了,当事人就觉得法院解决执行难是动真格的。执行法官给失信被执行人打电话,也挑这个点,就是要给这些人造成这种心理压力。
2017年1至5月,蓟州法院共收执行案件3709件,结案1435件,其中实际执结1264件,实结率88.08%,实际到位标的额7822.93万元,实际到位率96.95%。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zixun/2017-07/17/content_114200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