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主页 > 他山之石 >

浙江衢州:打造特色立案新模式

时间:  2017-07-13 09:43
近年来,法院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浙江省衢州市两级法院为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在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同时,认真落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大机制”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大立案”工作机制,全市7家法院和13个人民法庭从2016年开始全面推广网上立案,从今年开始探索跨域立案,并初步形成了具有“衢州特色”的立案诉讼服务模式。
 
开启“指尖”立案的新模式
 
“一个案件在网上立案,从申请、审核到登记完成,只花了10分钟,像我们这些外地律师,以后就不用来回跑了。” 今年5月18日,杭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民这样说。
 
当天,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王立民的手机发送了一条成功立案的短信,告知他所代理的120件侵犯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已逐一成功网上立案。
 
此前,身在数百公里外的王立民登录“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上传了民事诉状、证据、委托手续等材料,衢州中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很快读取了这些材料,并及时电话联系王立民补充了缺失内容,完成立案登记后,又通过12368短信向他发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号等相关信息。
 
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可以选择登录法院官方网站、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或浙江智慧法院APP等网上立案界面,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法院会提供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送达、网络调解平台先行调解等服务,实现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就可以实现登记立案。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配备网上立案专用电脑、扫描仪、高拍仪等设备,安排专人指导当事人进行操作,不用担心会有操作困难的问题。相比传统立案模式,网上立案每案可节省立案时间近80%,能大大提高立案效率。”衢州中院副院长任庆原介绍说,全市法院从2016年开始全面推广网上立案以来,截至目前已成功实现网上立案5540件。
 
突破地域限制的新举措
 
“法官你好!我想告开化县的一个人,但我平时要看管店面,走不开,请问江山市人民法院能不能办理立案?”今年5月15日,在江山市区开服装店的邓女士带着一大沓材料来到江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
 
两年前,邓女士借给销售员小余6800元钱,并写下欠条约定2017年2月还清,谁知小余于2016年底辞职后就再也联系不上。无奈之下,邓女士只能向法院起诉。
 
但邓女士起诉的对象小余是开化县人,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这起案件应属于开化县人民法院管辖。为避免邓女士路途奔波,江山法院利用跨域立案系统,为当事人进行立案登记。
 
跨域立案,是衢州法院于今年初开始探索尝试的一种便民立案方式。实行跨域立案后,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属异地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手续,当场签收相关诉讼文书;即使材料有所欠缺,也能当场收到一次性告知补正通知书,按要求补正后邮寄给受诉法院即可,免去了当事人多次往返异地法院所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节省了诉讼成本。
 
“目前,经过技术攻关、宣传推广,跨域立案工作已在衢州全市各级法院全面铺开,并已成功接收跨域异地立案662件,取得了良好效果。”衢州中院审判管理处副处长唐海波说。
 
打通立案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4月7日,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村民刘向东因与一家客运公司产生客运合同纠纷,打算把这家公司告上法庭。然而刘向东却对法院立案程序完全不了解,听邻居说离家不远的莲花镇司法所有一台设备可以帮忙直接完成立案,不用跑到法院去,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了司法所。
 
在莲花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刘向东通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张张地扫描进系统,并顺利上传。随后,衢江区法院接收到立案申请,经过审核后,只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登记立案。
 
根据衢州中院出台的延伸立案服务规定,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对于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会先引导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坚持起诉的,由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等,向受诉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据统计,从今年1月至今,全市法院已完成延伸立案131件。
 
同时,各基层法院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新延伸立案的方式方法: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依托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和“两微一网”咨询平台,为年纪较大或身体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27件次;衢江区法院自主开发延伸立案导诉平台,当事人可根据平台指引就近选择诉讼服务延伸点进行立案;江山、开化等法院在辖区主要景点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和法官联系点,实现旅游纠纷就地立案。
 
“衢州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浙江高院提出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战略工程、系统工程,抓实抓细抓具体,特别是在立案方面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实现当事人立案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目标。”衢州中院院长魏新璋说。(袁小荣 邱春燕)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zixun/2017-07/12/content_11419230.htm)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雪欢)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