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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检察:用法治方式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时间:  2017-05-16 09:54
“新丝路”上的“检察鼓点”
 
——广西北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纪实
 
2000多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今天,这里重新聚集了世界的目光——“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再次令世人瞩目!
 
前辈留下的历史荣耀,激励着八桂儿女谱写海上丝绸之路新篇章。作为在丝路起点上的北海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击响了最具发展活力、最具创新能力的法律节拍,敲响了检察服务保障的阵阵鼓点。
 
新理念——用全局视野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
 
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是“一带一路”建设中最活跃的主体,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的对象之一。近年来,北海市检察机关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大力整治,大力惩治侵犯企业权益的刑事犯罪。
 
位于铁山港区的诚德公司属于广西区十四个千亿元项目之一,近年来该企业盗窃案件频发。去年6月下旬,有群众报警:有一辆运输钢渣的货车多次从厂区出入,形迹可疑。民警经过缜密侦查,终于打掉了这个偷盗70多吨不锈钢板的3人盗窃团伙。案件公诉后,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杜绝了管理漏洞。
 
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北海市检察机关党组从服务全局高度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顺应新常态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落小落细落实,落到履行检察职责全过程。
 
——制定细化服务措施。各级检察机关细化服务措施。例如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同时还出台了《关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二十条意见》,提出服务企业发展首办责任制和优先办理机制,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北海市两级检察机关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例如合浦县检察院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了解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为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法律服务。
 
——与共建单位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2016年以来,北海市检察机关联合5个共建单位和邮政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一条条邮路打造成人民群众喜爱的“清风路、和谐路、为民路”,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新作为——用法治方式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实现“品质检察”,改革创新驱动是一大引擎。为鼓励改革创新,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实施改革创新的工作举措,部署开展了查办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涉农资金补贴、惠民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
 
2016年11月28日晚,有媒体曝光:合浦海岸线遭不法开挖现近百矿坑,海滨港口满目疮痍,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北海市检察机关迅速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依法批准逮捕3起非法采矿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
 
这是一组有说服力的数字:2015年以来,北海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犯罪2964件4053人,提起公诉3191件4168人,其中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6人、起诉256人。这是检察机关运用保护与保障相结合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证。
 
新丝路、新景象、新前程,北海这座曾经与古海上丝绸之路联系最深切的城市,正在新丝路上踏浪扬帆,而在这片热土上,北海市检察官也敲击着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铿锵鼓点——
 
为科技创新撑起法治“保护伞”。一年来,北海市检察机关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12人,严肃查办重大科技项目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扶植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2人。
 
为生态平衡高举法律利剑。一年来,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21人、起诉112人。立案侦查发生在环境监管执法领域的职务犯罪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8件。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在司法办案中注重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损害企业声誉等犯罪12人。查办对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17人。
 
新形象——以亲和公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亲商、安商、护商,北海市检察机关在规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合法权益上精准发力,着力构建和谐的检商关系。
 
韦某系北海某公司一项目施工负责人。2014年至2015年间,他以高出实际成交价的价格签订虚假合同,并采取虚报工人工资的方法,骗取公司工程款60多万元。为惩治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和项目开发,北海市检察院依法对韦某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随后,北海市检察院及时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对采购、财务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建章堵漏建议。一系列举措促使该公司革新除弊,生产成本同比大幅下降,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一路逆势上扬。
 
在查办这些涉企业犯罪过程中,北海市检察机关发挥查办案件的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把握办案时机和方式方法,做到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
 
2017年4月的一天,北海市一企业负责人邓某下班后,应约来到一间茶馆接受询问。经询问,检察官掌握了某处级干部的犯罪线索。“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我们很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北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介绍,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技术业务骨干,该院采取慎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不随便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和账户,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踏准服务鼓点,惩防双擎直下。一年来,北海市检察机关坚持“惩治腐败是成绩,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成绩”的理念,把堵塞漏洞作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成效的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104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37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350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432次。
 
2015年以来,北海市检察机关惩防结合,全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2件120人,渎职侵权案件24件26人。立案查处发生在科技系统等领域窝串案30件41人。查办了北海市农业局原局长卢永佳、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陈全彪、北海市科技局原副局长罗新平等一批在北海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未雨绸缪正当时。北海市检察机关找准了工作的薄弱点,频出新招——
 
与五个口岸单位联合签订预防意见。结合北海在“一带一路”中的定位和各自职能,北海市检察院与北海市商务局、北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海海事局等5个口岸单位联合签订《关于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带来的基础建设、金融合作、生态保护、投资贸易等领域方面共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与北海海关签署备忘录。为进一步服务好“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打击走私犯罪工作的协调配合,北海市检察院和北海海关共同签署了《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北海海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及打击走私犯罪合作备忘录》,进而在各自职务范围内加强联系协作,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走私犯罪的协调配合机制。
 
立足“一带一路”,北海市检察机关正精准发力,留下了一行行坚实的足印,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陈文锋 莫晓玲)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zixun/2017-05/15/content_11409821.htm)
来源:平安广西网
(责任编辑;王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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