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行团队合署办公、推行执行警务化……2016年以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央、省、市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勇于改革创新,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多项改革举措,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成效显著。2017年初,该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编办确定为全省7个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之一。
创新方法多措并举 充实办案力量
近年来,作为惠州市中心城区法院,惠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以年均28.13%的幅度增长,他们以全市法院18%的人员,受理和审结了全市法院超1/3的案件。2012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9814件,49名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97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增加到22608件,56名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91.41件。从该院收结案情况和区委会议纪要来看,五年时间,在一线办案法官只增加7名、辅助人员编制增加16名的情况下,案件翻了2.3倍,人均结案数多了近100件,“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为此,该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想方设法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为强化一线办案力量,该院着力精简综合保障政务类工作人员,先后将十多名政务类人员调整到一线部门办案。2016年7月底,该院将政工科、行装科、办公室(含研究室)“两科一办”三个综合部门,实行团队制合署办公,进行精细化管理。按照“人人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思路,尽可能减少指挥员,增加战斗员,将职责任务划分到具体每个人。
为提高办公效率,“两科一办”率先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着力构建精简高效、服务审判的综合保障平台。各团队根据分工,独立行使职能,全面简化签发流程,简单事项由团队负责人签发,重大复杂事项经团队负责人复核,报主管院领导依程序签发。
“以前从事综合政务类工作人员有十五六人,现在人数虽然少了一半,但工作并未受到影响,各项任务得到较好落实。”该院分管“两科一办”的审委会专委姚惠英介绍,“两科一办”自实行团队制合署办公以来,大家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相互支持,保持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为加快结案进度,该院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及新类型案件,2016年共办理案件919件。该院院长黄志强表示,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能够起到很好的指导示范和传帮带作用,庭审过程中可以向年轻法官及助理,手把手传授办案经验。
从去年8月开始,该院启动清案工作机制,全院干警实行周二、周四晚上和周六上午加班制度。为保证白天开庭,党组会、审委会、支部学习会等会议,尽量安排在夜间、周末召开。
“按照往年案件数量递增幅度,预计今年受理案件数将超过3万件。”黄志强告诉记者。为此,该院未雨绸缪,尽早谋划,从今年上班第一天开始,启动加班模式,改变以往前松后紧的结案状况。
为适应信息科技发展和“互联网+”时代要求,该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努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信息化实行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据悉,今年初,惠城区政府专门拨款647万元,用于该院信息化建设。目前,相关数字化法庭配套设施建设正在抓紧转型、升级、完善当中。下一步,该院将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从而将书记员“解放”出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因案件数量剧增,干警办案压力巨大,该院充分发挥工会关爱干警的作用,成立羽毛球、瑜伽、书画、摄影等8个文体项目,利用周末和工作之余,定期组织干警开展文体活动和支部学习活动,缓解工作压力,增强身心健康。
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 让法官专注审与判
过了去年结案“大限”,惠城区法院仲恺法庭法官苏绿琴桌面仍摆满案卷材料。2016年,作为一名主审民事案件的女法官,由她主导的审判团队新收案件527件、结案427件(含旧存案)。从该院法官个人收结存情况通报表来看,苏绿琴是全院收结案最多的法官。
2016年,惠城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突破2.2万件,其中新收20019件,同比上升19.7%;办结案件16318件,同比增长3%,结案率81.5%,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高。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91.41件,是全市人均结案数的1.5倍,达到全省发达地区办案水平。据该院副院长詹潜介绍,作为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人均结案数也是300件左右。
苏绿琴告诉记者,能够审结这么多案件是该院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体制改革内在要求,逐步推行以法官为中心的“1+1+1”审判团队制模式收到的良好效果。2016年,根据上级要求,该院选任61名员额法官,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制定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推动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过去,法官要负责审判、核实案情、开庭、会见当事人。制作裁判文书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占用法官很多精力,结案时间往往很慢。”黄志强介绍。该院在原有76名编外司法辅助人员基础上,积极向区委、区政府申请招聘47名编外法官助理,为每名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实行“1+1+1”审判模式。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精力专心办案,使办案效率、结案速度大幅提高。“现在,主审法官只负责法律文书的审核签发、开庭等,其余的法律文书制作等均由法官助理、书记员完成。”
减少主审法官事务性工作的负担,法官不但可以更专注于案件审理思路的梳理和法律关系的把握,还可抽出更多时间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而达到“简案快处、难案精审”的效果。
目前,惠城法院已组建21个审判执行合议庭,主审法官或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审判长负责控制审判流程、主持庭审、组织案件评议工作;主审法官负责庭前准备、组织调解、草拟裁判文书工作;合议法官负责参与阅卷、庭审、评议、文书审核等工作;裁判文书则由主审法官、合议法官(或人民陪审员)依次签署,审判长签发。
惠城法院以法官入额选任工作为契机,着力推动法官专业化发展。坚持“一法官N课题”,要求入额法官结合自身熟悉的审判领域,认领申报专业调研课题,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材料。定期组织法官交流学习,促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培养专家型法官,确保审判权运行更加符合司法规律。
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该院制定《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处理机制实施方案》,提高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案件标的额标准,扩大简易执行案件范围,加快案件流转速度,缩短审理周期。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规范证据证明标准,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强化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及时化解简单民事纠纷。
去年年底,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鹰在基层法院院长会议上,对惠城区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院敢于攻坚克难,开拓创新,雷厉风行,改革步伐坚实有力,成效显著,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推行执行警务化 多管齐下打击“老赖”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惠城区法院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健全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多管齐下敲响打击“老赖”最强音,让“老赖”无处遁形,努力破解执行难。
执行警务化成打击“老赖”的“铁手腕”。去年10月中旬一天下午,在下角梅湖纺织工业开发区内,“老赖”陈某周坐上法院警车驾驶室座位,蛮横阻止执行法官和干警离开。与此同时,陈某周妻子王某还纠集30多名工人围堵法官、干警和警车,陈某周的哥哥陈某华一边冲上来作势要带离陈某周,一边挥拳打向执行干警杨李明左侧头部,还拿起地上砖头要砸过去。干警们迅速做好保护措施,将砖头一把夺下。
下午4时,接警的下角派出所干警和增援的执行干警相继赶到现场进行处置,闹事者最终被疏导让路,同时依法拘留被执行人陈某周和陈某华。
“这其中,推行执行警务化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的威慑作用。”黄志强介绍,司法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非常符合执行工作“强制性”特征。2016年8月,惠城区法院根据全院“一盘棋”观念,推行执行警务化,整合近40名法警、协警编入执行团队,成立裁决、速执、保全送达等7个执行团队,规定法警在刑事开庭、上级法院调警等工作外,投入到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该院还为执行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录像机等设备,同步采集执法活动证据,有效增强干警自我保护意识。
执行警务化除了更有效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还为“裁执分离”作出有益探索。“以往,执行法官既要负责对被执行人财产制作查封、冻结、扣划等法律文书,还要前往各大银行网点、部门实施,分散法官时间和精力。”黄志强介绍,执行警务化之后,上述裁决工作由法官完成,实施工作由司法警察完成,提高了执行效率。
去年以来,惠城法院先后大力开展“夏季大会战”“秋风扫落叶”及 “两罚一薪”等专项行动,采取拘留、边控等措施,严厉惩处“老赖”,坚决打击桃子园搬迁、群惠布业暴力抗法行为,先后发布悬赏执行6人次,边控23人次,拘留47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强力推进执行警务化、团队化、繁简分流和执裁分离等措施,搭建“五大”曝光平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共曝光“老赖”2744人次。加大执行款清理力度,清退执行款9221.25万元。加强网络司法拍卖,网上司法拍卖1000次,网拍成交标的额总计3.6亿多元,拍卖数量位列全省法院前列。2016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191件,其中新收5050件,执结4133件,同比分别增长27.2%和4.6%,执行到位率43.6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
该院还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开通“追薪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全力以赴做好工人欠薪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今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到惠城区法院网络直播民生案件执行活动,5.3万名观众围观,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以来,惠城区法院共受理涉及劳动关系案件282件、2388人,结案83%,标的额3142.16万元,收到来自欠薪工人赠送的锦旗12面。(林晔晗 曹练纲 陈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