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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构建“三维空间”推进执法规范化

时间:  2017-01-23 09:03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机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可谓动作不断、力道强劲。特别是2016年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大力拓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高度、业务广度、基础深度,采取各种措施强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加快了各项机制制度的制定出台,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水平,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立足职责使命,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尽快走上科学轨道,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
 
认识有高度——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维护大局稳定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需要有高度的思想认识加以引导。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省份之一,吉林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如何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保稳定促增长”的大局之中,成为摆在吉林省公安厅党委面前的一道“大题”。
 
多年来,吉林省公安机关一直坚持深入开展公安武警联勤巡逻工作,并发挥出了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促进防范、服务群众的突出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武警在加强协调联动、增进协作、提升保障等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的系统的制度规范。2016年8月,为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工作,吉林省公安厅和武警吉林省总队联合制定了吉林省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工作规范,对联勤巡逻民警、武警的装备配备和进行应急处置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只有有了正确的思想认识,达到一定高度,规范执法才能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整体行为、长期行为。特别是要把严格规范执法的思想认识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牢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保证公安实践方向正确,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胡家福表示。
 
为应对安保任务频率增高、各类突发情况增多的新挑战,吉林省公安厅对全省性应急响应做出明确规定,根据风险程度科学设定了三个响应等级,分别要求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全部警力在岗在位,逐级加强重点部位的武装巡逻力量,逐级增加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频次、巡逻守护力量,逐级扩大检查站勤务范围、提高勤务等级,力求风险超前化解、有事能够从容应对。
 
业务有广度——
 
精心打磨业务本领,推动全面自我完善
 
长期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坚持广泛开展各类法制培训、讲座,通过现场讲授、网上开课、视频传输等多种形式,在全省举办涉及户政、治安、刑侦、法制等各警种、各部门的专题培训,精挑细选小教员、法律专家为广大民警授课,切实提升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自2015年10月中旬以来,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和人权意识,吉林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公安民警看庭审”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民警熟悉了庭审流程和规则,学会自觉以审判的要求去执法办案,强化了证据收集能力,增强了业务素质,提高了办案质量。
 
工作中,吉林省公安厅党委敏锐觉察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单是民警个体任务,而且涉及实战警种部门的配合协作。如果不善于打整体仗、协同战,规范化执法容易各自为战,难以收到良好效果。
 
吉林省公安厅指挥中心负责人介绍,为解决警种林立、各自为战、协同作战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吉林省公安厅专门制定规范,构建分工明确、协作有力、运作高效的合成作战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有关警种按照合成等级规定第一时间研判会商、第一时间串并侦查、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充分发挥各警种的专业优势和手段资源优势,多侦联动、多轨联控、多警执法,实现快速精确打击、有效处置。
 
另外,吉林省公安厅还通过规范化制度化手段,倒逼民警树立严格执法意识,养成公正执法习惯,培养依法执法追求。结合公安执法实际,吉林省公安厅制定了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在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过程中,吉林省公安机关严格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权力与责任相平衡、责任与惩戒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人事、纪检监察、控申、督察、审计、法制以及执法办案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给民警执法办案设置起层层“高压线”。
 
基础有深度——
 
适时引入社会力量,添油助力加强督导
 
为加快推进法治公安建设,2016年9月底,吉林省公安厅正式聘请7名省内知名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7名法律顾问主要参与为省公安厅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公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等多项法律事务。
 
同时,吉林省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社会媒体参与,对民警执法问题进行深入监督、公开曝光。他们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民警执法问题处理结果,开辟“吉林公安网上曝光台”,建立网上虚拟和网下实体警示教育基地,拍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微电影摄制、展播、评选活动,警示教育广大民警“严执法、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
 
吉林省公安机关还加大对民警执法问题的核查力度,一旦民警在执法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做到有案必查、动真碰硬。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共审查处理违纪违法问题464起,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4人、政纪处分524人、组织处理71人、司法机关立案44人。(李吉胜)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王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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