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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中院:网拍经验被吸收进司法解释

时间:  2017-01-10 08:49
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
 
其实在《规定》实施前两年,广东佛山中院就开始尝试通过淘宝网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是全国最早探索网络司法拍卖的地方法院之一。“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佛山法院在探索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积累的部分经验和做法,并将其吸收进了司法解释。”佛山中院执行局负责人透露。
 
佛山中院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去年佛山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1.4亿元,较前年增加了44.8亿元,占全省法院同类金额的49.8%,广东高院评价佛山法院“为广东省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贡献了主要力量”。
 
健全财产查控体系 可执行财产不难查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佛山法院正朝着这一目标,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建立健全执行查控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等执行工作“四大体系”,有力提升执行实效,执行难问题在佛山正在逐步破解。
 
据统计,佛山法院近五年来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6.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27亿元,比前五年上升165.2%。其中,2016年办结执行案件53213件,较前年增长50%,结收比为94%。
 
“要执结如此大的案件数量,不借助信息化技术,仅凭执行法官一件一件去查肯定不行。”该负责人表示。执行法官简建勋长期在执行一线工作,见证了执行财产查控方式的巨大转变。“以前每执行一个案件,执行法官必须先逐一到银行、房管所、车管所、工商所查询,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法官必须再跑一趟,进行查封、冻结、划扣等等,人工查询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不时出现法院准备查封、划扣时发现财产已被转移的情况。”简建勋说。
 
从2011年开始,佛山中院在佛山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始着手推进佛山财产查控网的建设,经过反复的沟通与协调,2014年8月,佛山财产查控网正式上线运行,沿袭多年的依靠执行法官人工上门查询执行工作方式发生根本转变。
 
“目前上线佛山财产查控网协助执行的部门已达到67家,较两年前增加了19家,并且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级市中率先实现两个全覆盖。”佛山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一是实现了对佛山法院的全覆盖,佛山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均可通过财产查控网实现一站式“查询、查封、冻结、扣划、解封、调查”;二是实现了对佛山全市协助执行部门的全覆盖。目前,佛山所有商业银行均已经全部上线佛山财产查控网。同时,佛山财产查控网与广东高院、最高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接,查控范围覆及全国,有效突破“执行财产难寻”问题。
 
去年,佛山法院就发起财产查控请求293.7万次,是前年同期的2倍,涉及被执行人50141人,同比增长71.68%;控制银行存款93.4亿元、房产2.89万处,土地4423宗、车辆1.29万辆。
 
推广网络司法拍卖 财产处置变现不再难
 
信息化技术在财产处置环节亦得到广泛应用。去年12月15日上午10时,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办事处新境村“院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司法网拍平台上以评估价人民币2.42亿元进行公开拍卖,经过181轮竞价,40次延时,最终于次日12时09分以人民币5.1亿元的价格成交,溢价2.69亿元。
 
“院岗”地块原属于某钢贸企业,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大额银行贷款及其他款项无力偿还,最终被债权人告上法庭并被申请执行。“司法拍卖期间出现过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不过法院最终审查发现是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事实意图阻止强制执行的情形。”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执行法官王德华表示,拍卖完成后,法院将尽快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从佛山中院获悉,该院正在开发应用“一案一款”退款系统,优化退款流程,凡在执行立案时登记退款账号的,可以直接通过网银退款给申请执行人,从款项划扣入账到退款完成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周期较以往缩短70%以上。
 
“法院自主开展的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凭借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成本低廉、广泛参与等优势,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的成员吕慧敏不时通过佛山中院官方微信向社会公众推送拍卖信息和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吕慧敏发现后台自动统计的数据显示凡涉及网络司法拍卖信息的微信点击率明显高于其他信息。
 
市民李小姐长期关注佛山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并希望通过参与竞拍以“捡漏”的方式购置房产。“禅城区新明二路某小区面积约163平方米的房产,起拍价才170万元,没想到网拍成交价达到215万元。”李小姐惊叹。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不断提升与佛山法院主动通过新媒体向市民推送拍卖信息并积极引入按揭融资模式,缩短银行放贷期限存在一定的关系。”佛山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佛山法院采取“法院+社会机构+网络平台”的拍卖模式,将拍卖标的物展示等辅助性工作剥离由社会机构办理,加快拍卖进程的做法与最新实施的《规定》完全一致。
 
强化联合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不难找
 
截至目前,佛山法院已全部推广网络司法拍卖模式,财产变现“线下”“线上”并举,有效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另一方面,佛山法院在全省首创的联合惩戒“老赖”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土地工程交易、招投标、工商税务评级、借贷、开办信用卡等30个经营环节全面受限的做法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佛山中院提供的另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佛山法院通过辖区22处固定、流动的户外广告屏、公交车宣传屏、微信公众号、网站客户端等定期曝光“老赖”2053人次,45人迫于曝光及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债务,所涉金额共计1695.81万元。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王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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