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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政法英模】用担当诠释政法使命 以实干书写检察答卷

时间:  2021-04-21 14:35
甘南州检察院刘旭东参加工作15年,承办了一系列大案、要案,被授予“全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全省法庭辩论赛优秀辩手”、“全州先进工作者”、检察系统个人二等功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抽丝剥茧 嫉恶如仇
 
检察官是司法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确保不让无罪的人受到法律追究前提下,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让被害人的权益得以维护,实现公平、正义、法治、和谐,是他们不断追求的目标。
 
刘旭东曾经办理的一起特大非法运输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中缅边境获得8公斤海洛因后,将毒品隐藏在布匹内,一路从云南、四川进入甘南州,后被公安干警查获。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翻供,称其被人利用,不知道布匹藏毒的事实,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后,未发现证明其明知布匹内夹带毒品的证据,如果按照现有证据进行起诉,则不能排除犯罪嫌疑人辩解成立的可能性,如果按照证据不足不起诉,则大概率放纵了毒品犯罪,案件的起诉一度陷入被动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他查阅了大量运输毒品判例,阅读了多篇关于毒品犯罪“明知性”判断的学术论文,最终,决定结合相关司法判例和司法规范性文件,对该案改变思路“另辟蹊径”,通过向参与抓捕人员调查取证,获得了其抓捕时具有异常行为的重要证据,在现有证据基础上再次梳理,获取其行程路线异常、频繁联系其他涉案人员异常等其他证据,决定依法提起公诉,最终该案得以顺利判决,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毒品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精准公诉 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旭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发挥业务骨干作用,坚守一线办案,连续奋战在工作岗位上,成功办理了葸某某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上诉案、扎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上诉案等重大涉恶案件,并同步指导基层院办理十余起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所指导案件均做到了不枉不纵,得到了依法妥善处理,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人民检察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和担当。
 
2020年8月,扎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在一审宣判后,10名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部分被告人家属和辩护律师纠集近一百人“联名上书”,向州县政法委、司法机关递交“请愿书”,要求对10名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
 
在上述复杂的案件背景下,刘旭东作为二审案件承办检察官,深知办案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在阅卷过程中,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分析研判案件争议的焦点和难点,特别是对该案涉及的国家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仅《答辩提纲》一个法律文书就准备了上万字的材料。在出庭过程中,他深知庭审现场就像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法庭上的较量,靠的是证据,讲的是法律,在整整两天的庭审中,做到了有条不紊、沉着冷静,对10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质证意见、辩护意见进行了全面、准确、有力的回应。二审法庭在合议后,全面采纳了检方意见,该案得以顺利维持原判。
 
检察温度 彰显关怀
 
2018年,一位叫刘哲的检察官走红网络,让他成为“网红”的,是他写的一本书:《你办的其实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而这句话道出了藏在司法办案人员内心的那片“柔软”之地---如何在办案中做到“法理情”相结合,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刑法是惩治犯罪行为的,但其目的却在于保护弱者不受犯罪侵害。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过程中,被告人是一名女性,根据她的供述,她曾长期遭受到丈夫的暴力殴打、虐待和侮辱,案发当天,丈夫醉酒后宣称要拿菜刀杀死全家人,极度惊恐的被告人在看到丈夫走进厨房后,害怕丈夫持刀伤害两个年幼的孩子,持斧头将丈夫砍死。
 
案情很简单,法律关系也很清晰,办理这起案子应该很轻松,但刘旭东在讯问被告人时,从她回忆的表情中看到了她曾经面对她丈夫时深深的恐惧。可是在后续阅卷过程中,却找不到印证被告人供述的曾经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仅有部分证人提到被害人酒后脾气不好。
 
为查清案件真相,刘旭东将补充侦查的重点放在了案件前因调查方面,这个女性被告人的作案动机到底是什么?是单纯的家庭矛盾引发的伤害,还是在长期遭受非人家暴后为保护孩子而做出的惊慌反应?经过细致的补充侦查,当事人的邻居、亲属、朋友对案件前因作出了多份详细证明,能够印证被告人长期遭受非人家暴的事实,并进一步证明了作案动机,最终,法院将前因作为酌定从轻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凡为荣誉,皆为序章。刘旭东深知他的成长离不开领导长期的培养,老同志长期的支持和同事们的大力帮助。
 
检察官之路艰辛而漫长,但他相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要做好平凡日常,终能拥有星辰大海,刘旭东将继续在捍卫法律尊严的工作岗位上,和检察战友们携手并肩,继续用自己的方式,践行人民检察官的铮铮誓言!
来源:甘南州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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