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精神,2020年1月21日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3月底前务必全部配齐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青海各地党委政法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积极主动协调各级组织部门,全力以赴选优配齐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截至目前,青海大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已配备到位,并开始发挥作用。海北州在州委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下,3月11日,海北州4县30个乡全部配齐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青海省率先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黄南州州委常委会对配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事宜专题研究落实措施,目前全州4县33个乡镇,除2个乡由于党委副书记空缺未能配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外,其他乡镇全部配备到位,也基本实现全覆盖。海东市早部署早谋划,目前4个县88个乡(街道)配齐了政法委员,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的93.6%,其中,乐都区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在全市相关工作启动前,积极落实组织和经费保障,印发实施工作方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玉树州、西宁市、海西州、果洛州,认真开展摸底调研,广泛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意见,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联合下发通知,严密组织实施,目前一半以上的乡镇(街道)完成了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下一步,青海省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加大协调推动力度,确保这一重大制度安排在全省全面落实落地,为提升全省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