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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入探索依法治国“广东方案”

时间:  2019-09-10 11:07
用法治引领南粤新征程
 
广东深入探索依法治国“广东方案”
  
□ 本报记者 邓新建 章宁旦
 
1月,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动方案,并提出法治广东建设“十大工程”;同月,启动全国首个全省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并在全国首“晒”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成绩单”;4月,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5月,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8月,部署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今年以来,在全面深化依法治省进程中,广东可谓是大动作不断。
 
1993年5月,广东省第七次党代会作出实行依法治省的决策。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到深入推进,26年间,广东发扬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为依法治国在广东的深化实践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2018年10月26日,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重新组建的广东省司法厅挂牌成立,揭开了广东法治建设发展新的一页,全面依法治省迈上新征程。
 
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近一年来,广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探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广东方案”,构建全面依法治省新机制,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新时代法治广东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改革先行之地,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广东方案”有哪些有力之举?新时代法治广东建设有哪些可圈可点之处?对此,《法制日报》记者专门进行了调查走访。
 
制度先行构建依法治省工作“四梁八柱”
 
作为湛江市“广东省行政执法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管理员单位,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沈傲日每天都要登录“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查看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录入情况,收集他们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8月19日上午,湛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郑王建、政委胡江等来到市司法局,了解全市公安机关在“公示平台”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案。这样的场景,在广东各地已经成为常态。
 
今年1月30日,广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正式启动,全省5150余家行政执法主体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信息通过公示平台实现统一归集和公开。为了规范运行,让平台真正发挥实效,广东同时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样式》《广东省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指引》,制发全省统一的电子化表格。广东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建成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首次统一全省年度执法数据公开标准、首晒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成绩单”的省份。
 
强化制度建设是广东开展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重点课题,通过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等职能,为党政主要领导履行职责、推动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至6月,广东在全国率先集中出台一批制度,包括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专家咨询工作规定、法治调研工作规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工作规定、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公文处理办法、信息报送办法等。
 
目前,广东依法治省工作已构建起“12346”制度体系:“1”是指《法治广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6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54个三级指标,为开展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提供依据,发挥“指挥棒”作用;“2”是指《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动方案》,两个文件从整体上对全面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进行谋篇布局,描绘了法治广东建设的蓝图;“3”是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确定了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4”是指法治创建四项标准,包括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标准,法治镇(乡)创建活动标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标准;“6”是指六项工作规定(办法),明确了开展法治调研、专家咨询、法治督察、协调工作、公文处理、信息报送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
 
曾祥陆介绍,今年1月,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广东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动方案,明确依法治省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等。按行动方案要求,全省组织各地区各单位重点实施法治广东建设“十大工程”,包括党领导法治建设工程、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程、科学立法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司法体制改革工程、法治社会建设工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程、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服务保障工程、公共法律服务高地建设工程、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今年推出首批行动项目30项,全省各地区各单位正在全面推进落实,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实施,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落地见效。
 
率先实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制度
 
2018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佛山、河源市委书记在会上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别作了述职报告。
 
曾祥陆介绍,广东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牵引,在实践中进行了有益探索。2017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在2017年底前全部出台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省市两级建立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制度框架。
 
开展法治建设述职报告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抓手。目前,广东省级层面已开展两批4位市委书记“述法”;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市、区)中已有18个市、68个县(市、区)开展述法工作,进行会议述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达260人,进行书面述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达4899人。
 
随着开展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广东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呈现出人均结案数、当庭宣判率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的可喜态势。
 
实践中,广东还将探索“述”与“评”相结合方式,并将“述”的对象扩大至党政主要领导、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等,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工程,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擦亮“述法”广东品牌。
 
今年7月31日,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当面反馈会在广州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何忠友当面向位列2018年度法治广东考评结果末3位的市和较2017年度退步较大的市反馈法治广东考评情况,指出各市存在问题,要求大力整改落实。
 
据介绍,早在2016年广东就制定了法治广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年度考评办法、考核标准。法治广东建设年度考评采取省直部门考核与社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省直部门考核分值占70%、社会评估分值占30%。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由21个省有关单位对六个方面78项指标进行综合打分。社会评估委托高校组织开展,由问卷调查、反映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关键数据分析、舆情评价组成。通过一整套制度设计,确保考评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
 
在曾祥陆看来,连续3年法治广东建设年度考评,有力促进了法治广东建设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18年度考评中,21个地级以上市的平均分比上一年度有稳步提高。通过考评,各地区切实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法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重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
 
站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的智能申报机前,广州市民郭女士按照语音提示一步步完成了自助申报流程后,打开手机上的商登易App,刷一下脸,签名成功。几秒钟时间,她就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随后,她通过智能发照机打印出电子营业执照,全程不超过10分钟。“真的太棒了!”拿着营业执照,郭女士乐得竖起大拇指,为广州市商事主体准入的便利化环境点赞。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广东经济总量达5.05万亿元,增速为6.5%,高于全国6.3%的增长水平。广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得益于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一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早在2012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7年5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重塑营商环境广东优势,要求率先建立起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8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服务效率更高、管理更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构建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地方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出台了商事登记条例、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管条例等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骨干法规。今年7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
 
通过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广东全省开办企业时间从平均15.7个工作日压减到如今的5个工作日以内,全省超过99%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备案方式准入,大幅提升了企业投资吸引力。广州还首创商事登记“无人大厅”“无人审批”新模式,推行“人工智能+机器人”申报、签名、审核、发照、公示、归档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商事登记新模式,对符合标准化、规范化的申请实现“秒级”审批。
 
为强化产权保护的法治保障,广东专门建立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出台多项重要制度规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稳妥推进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产权保护走向法治化,给市场主体吃了“定心丸”,广大企业更加安心扎根发展。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实有各类市场主体合计1187.70万户,较2018年末增长3.63%,同比增长8.34%。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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