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治理模式全民参与共治
法治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珠海样本”
□ 本报记者 邓新建 章宁旦
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湾情侣路,海边的夜晚,人们工作之余来这里尽享安逸,几位年轻人自弹自唱吸引市民和游人驻足欣赏;
梅花城市公园生态菜园里,双休日,市民们在自家认种菜地里施肥浇水,忙得大汗淋漓却乐在其中;
社区议事场所,华灯初上,下了班的议事代表们围坐在一起,商议着如何把社区建设得更加和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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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珠海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这个城市的平安祥和。近年来,珠海市委、市政府大胆探索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带动社会各界一起共建、共治,也让全体市民共享着治理带来的幸福与安宁。11月27日,“2018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揭晓,珠海跻身最具幸福感城市行列。
珠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强说,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久前,珠海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前列行动方案》,突出“市级统筹、区级负责、多方联动、依法治理、全域覆盖”,力推“平安共创、依法共治、基层共建、民意共商、幸福共享”五大工程建设,努力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继续探索。
制度体系提供法治支撑
在风景秀丽的珠海香山公园脚下,以咖啡色为主色调的狮山市民艺术中心显得低调沉稳。可每当夜幕降临或节假日,这里总是人头攒动。
走进这栋4层小楼,市民们不仅能够在文体活动功能室参加丰富多彩的休闲娱乐活动,还能通过“禁毒教育馆”“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法律图书角”等法治专题展馆,近距离体验场景式、情景式普法专题教育。
在珠海,像文化中心这样的公益场所,正成为市民闲暇之余接受法治教育的好去处。全市已建成市民艺术中心11个、社区体育公园196个、“数字农家书屋”316家,而法治是这些场所的重要元素。
这些都源自珠海不断提升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目前,珠海3个行政区全部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实现省级法治区创建全覆盖。而且,24个镇(街)完成省级法治镇(街)创建全覆盖,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13个,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98.12%。
“法治是社会治理最优模式,也是增强治理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张强说,社会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只有抓好顶层设计,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深化治理体制改革,才能为探索创新治理格局提供法治支撑。
2013年珠海在全国率先颁布《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以下简称《建设条例》),2016年6月珠海再度出台《关于社会领域制度建设规划的意见》,并在之后陆续出台《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一批在全国具有创新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旨在通过法治方式和制度建设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使社会领域各项事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目前,珠海基本形成以《建设条例》为总纲,覆盖各项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社会建设制度体系。
在一系列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推动下,珠海社会治理由此走上法治化快车道。
探索创新实现全民参与
市民在马路上发现垃圾桶倒在地上,拍照上传进行举报,即可获得10至50积分;如果参与解决问题,则奖励50至100积分。市民的积分按10分折合1元的标准兑奖;
横琴口岸24小时通关后,停车难问题愈发显现。随着智慧停车系统投入使用,车主只需登录物业城市App,即可享受贴心、全面的停车服务;
在各社区、商家、消费热点区域逐步建立消费维权工作站,消费者能够就近投诉和现场维权,实现整个横琴岛投诉零距离、维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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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的转变源于今年6月正式上线的横琴新区“物业城市App”城市治理创新模式。这一App服务覆盖城市治理、便民服务、政务服务、校园服务、志愿服务、城市公益6大功能板块,旨在打造市民、志愿者、专业公司、商家、执法者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生态圈”。
当前,珠海通过推动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全方位探索社会治理各领域的改革创新,一批覆盖全市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且能代表社会治理发展方向的本土社会治理项目和品牌,正在珠海这片热土上焕发出勃勃生机。
张强向《法制日报》记者细数道:“推动‘城市社会治理基础单元’改革试点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社工人才使用管理、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等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搭建社会治理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民情观察员和社会治理创新基地组成的社会治理创新‘三大平台’,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在全省率先建立‘打非云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非法集资活动的提前预警、精准预防;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成为全省首个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互联互通‘综治视联网’的城市……”
在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韩冬雪看来,经过数年来的改革创新,珠海探索法治建设引领下的社会治理路径,全面实现社会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的目标,契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社会治理理念,很好诠释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内涵所在。
多年来,珠海未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重点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96%以上,一批涉农涉土、涉劳资纠纷、涉环保、涉众型金融等突出矛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议事协商实现居民自治
同一个活动空间,一边是电影特工队,一边是广场舞队,两相争吵,眼看着冲突就要升级,社区议事代表站了出来。通过组成议事小组加强双方沟通与协商,最终两支队伍达成一致:场地共用、资源共享。
这是珠海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2016年,珠海开始探索推广党建引领下的社区议事协商制度,依法有序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全面夯实基层治理的全民共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张强说,珠海将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注重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实践中,珠海打造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以区域化党建统筹共驻单位联建、以网格化党建引领社区联治、以标准化党建推进新兴领域联动的城市基层党建模式;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物业公司成立党组织,健全社区党委、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议事协调机制;在香洲区的35个社区开展社区协商试点和推广工作,形成具有珠海特色的社区协商模式;根据新的形势修改和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使之成为除法律法规之外规范村居运作的有益补充。
社区议事协商以楼栋为单位,采取一户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社区议事代表,组成社区居民议事会。在社区党委、居委会、业委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格局下,建立“1+4+N”议事网格,吸纳驻地单位、居民代表、物业公司、社会团体等多个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由此建立“小区——社区”两级议事机制。
香洲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继汉说,2016年试点以来,全区解决居民难题800多个,一大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急特难题”得以破解。如南村社区绘本馆建造、福石社区荣泰河庭压缩站改造、夏湾社区德康苑小区排污管道整修等等,都是通过议事协商的方式解决的。
珠海市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研室主任李英认为,在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构建议事平台,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公共决策机制在社区层面的实践探索,不仅实现居民积极参与,同时协商成果可以落地、看到成效,其制度安排和实践操作都对基层民主发展具有标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