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信仰浸润三秦大地
陕西多种形式推进新时代普法宣传
“处理结果我太满意了,真的很感谢咱们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同志。”说这话的是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文安驿镇瓦依沟村村民董大爷。
因征地纠纷,董大爷来到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寻求帮助,最终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董大爷自从纠纷得到解决后,几乎成了我们这里的‘义务法律宣讲员’,经常给群众宣传依法办事的好处。”延川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新时代的法治宣传,要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过去经常发生游客在景区因为琐事大打出手的事情,现在遇到纠纷,他们首先想到的是依法解决,而不是‘靠拳头’。”9月18日,延安市黄龙县白马滩石门峡漂流景区调解员牛云鹏对记者说。
据牛云鹏讲,今年7月,韩城市的游客贾先生在白马滩石门峡漂流景区游玩时,因琐事与西安游客孙先生发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引来沿途游客围观,影响了景区的正常通行。
情急之下,贾先生拨通景区调委会的电话。不到10分钟,调解员赶到现场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纠纷成功化解。
记者在黄龙县采访时看到,从社区街道到公园广场,从旅游景区到乡村院落……法治宣传橱窗、长廊、标语、横幅等无处不在,法治在群众的生产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黄龙县司法局局长雷玉苗说,2017年,黄龙启动实施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建成全省首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中心设有综合展示、互动体验、新媒体普法3大板块23项内容,是一个集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体验性于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
据了解,黄龙县被确定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作示范点,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等殊荣。
“普法宣传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一把‘利器’,我们坚持把普法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真正做到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开展普法宣传、在普法宣传中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双赢效果。”陕西省委普法办专职副主任王铭说。
落实普法责任促进定分止争
今年8月,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派驻城关镇某村法律顾问在村上走访时,发现村民郑某和马某之间矛盾很深,甚至见面就起争执。
经了解,1997年,马某在村上兴修拦河坝发电,无故抬高拦河坝水位,导致一次山洪暴发冲毁郑某家5分水田,两家因此发生矛盾冲突,村上多次调解无果。
最终,在村委会和法律顾问的协作下,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达成调解协议,成功避免了矛盾升级。
“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部法律、上好一堂法治课。”陕西省司法厅法宣处处长任颖介绍说,2016年以来,陕西省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下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具体措施》,推动普法宣传由“主管部门独唱”向“全社会合唱”转变。
“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把法律服务现场当作普法课堂,让法律服务过程真正成为生动的普法过程。”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说,下一步,陕西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将应用研发的动态考核评估体系,对照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定期督导检查各部门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大合唱”的生动局面。
法治文化阵地提升普法活力
“看戏就是看人生,情景剧里演的都是生活中的场景,邻里之间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这种普法形式对咱农民来说很实用。”9月8日晚上,在旬阳县金寨镇权口村上演的大型法治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现场,一位村民高兴地说。
据介绍,《村官巧断家务事》以村级司法调解员为故事原型,以普法宣传、精准扶贫、乡村治理、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讲述了司法局驻村干部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化解民间纠纷的故事。目前《村官巧断家务事》已在全省各地巡演近50场次。
陕西省司法厅法宣处副处长贾少波说,近年来,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延安市举办了“法润圣地”普法摄影和微电影大赛;渭南市举办了“中国梦·法润东秦”书画展;安康市用本地方言演绎身边常见案例、解释法律常识;西安市鄠邑区在8个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重点打造60块法治宣传栏。此外,各地通过“陕北高原说书”“陕南茶乡放歌”“法治文化轻骑兵”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宣传法律知识,受到广大基层群众欢迎。
如今,在三秦大地,法治信仰越来越深入人心,“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自觉行为,人人参与、惠及人人的全社会法治风尚正在形成。(台建林 孙立昊洋 王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