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实行执行无纸化办案
“网上执行局”让司法服务更高效便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五家“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在最高院的统筹和指导下,深圳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和矩阵电子卷宗系统与最高院执行案件四级法院办案平台深度融合,实现执行案件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执行要素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三全”办理。深圳法院以此为动力,再创新,再出发,在盐田区人民法院5月试行的无纸化审判工作经验基础上,推进执行无纸化办案。
所谓执行无纸化,就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从执行立案到财产查控、文书审批、强制执行、结案归档等执行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的业务均在网上办理,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生成,纸质卷宗材料不再流转,执行过程全程留痕。
实行执行无纸化后,执行案件材料全部电子化,利用数据信息发散式即时传输的特点,成倍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加快案件办理进程执行,执行法官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业务系统办案,还可以在便携式移动终端处理案件,最大程度地发挥网络便捷、技术智能的优势,提升执行自动化程度。比如,可以实现执行文书自动生成、执行文书智能送达、被执行人财产及人员信息自动批量查询、执行案件自动繁简分流等,力争做到30%左右的执行案件可无人工干预办结,70%左右的执行案件在3个月内结案。
与审判工作相比,执行工作具有节点多、所涉部门多、案件种类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实行执行无纸化可以规范执行促进执行公正,有效倒逼执行人员将执行业务全部网络办理,执行审批事项全部网上进行,杜绝“体外循环”。所有执行行为必须严格根据系统设定的流程进行,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的执行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流程信息自动生成,实时监督,真正让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没有空间。
在执行无纸化办案模式下,所有执行案件办理过程网上操作,各类执行材料实时上传到办案系统,非经审批不得删改替换;执行人员对执行电子卷宗进行的阅览以及制作、修改、签发的执行文书和执行文书的送达、归档过程,100%随办案进程在办案系统中留存。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全程留痕,自动形成电子档案,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信息自动记录,自动生成执行日志。监督管理部门可随时通过查阅电子卷宗档案和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实现对执行案件的动态监管和节点控制,真正明确和落实执行各阶段各执行人员的责任。
此外,无纸化办案还有助于法院更加充分地运用互联网技术,拓展阳光执行范围,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丰富的线上服务。比如,全部执行业务网上办理,重要执行节点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实现流程信息主动告知、即时查询。利用新媒体技术的即时互动、实时参与的功能,当事人可以在网上申请立案,网上接收电子化执行文书。通过全流程执行公开,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了解执行案件的全过程。
深圳法院今后还将进一步优化执行业务系统建设,丰富系统功能,简化业务操作流程,做到大部分执行业务“一键完成”,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办理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推动建设“网上执行局”,让执行法官切身感受到科技带来的效率,也让当事人真正体会到在现代科技的推动下,司法服务的高效、便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唐荣 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