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梯次化解矛盾纠纷
山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初见成效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法院收案数量大幅上涨。如何把涌入法院的案件数量控制住、降下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探访了山东法院系统的方案。
“2016年10月,《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颁布施行,这是一部规范全面加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成武介绍,如今山东法院系统已打造出诉前分流调解、诉中繁简分流、判后律师代理申诉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体化平台,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这项改革在全省法院均衡发展。
据统计,目前,山东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超过20%化解在诉前,收案量在2017年实现同比下降。
以高密经验为依托,山东完善繁简分流模式推行诉中“分调裁”机制,逐步实现了“20%的法官审理占比80%的简单案件”的目标。
2015年6月1日,以律师值班方式推动建立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在省市两级同步启动,截至目前,值班律师已接待群众申诉咨询案件14859件。
诉调对接覆盖全省
在蒙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来到立案窗口,值班人员审核材料后认为案件适合调解的,便会引导当事人到诉调对接中心。
“当事人来后,首先对其进行诉讼辅导,帮助当事人算好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账’,若当事人同意,分流至调解组织,调解成功后可申请司法确认,若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则依托‘分调裁’平台自动转立案登记。”蒙阴法院院长潘秀峰介绍。
记者看到,诉调对接中心设有婚姻家庭纠纷、果业纠纷、少年儿童维权等6个专业调解室,同时妇联、人社等部门也派员进驻。此外,蒙阴县法院在各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了诉调对接站。
自2016年起,山东省各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或诉调对接站,全面设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和法官工作室,邀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派员进驻。
在此基础上,省高院、司法厅联合下发意见,推动特邀律师调解工作在全省法院逐步开展。同时,山东还起草了《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先行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金融保险合同等8类案件实行先行调解制度。
“通过搭建多元化调解平台,实行诉调对接全覆盖。”省高院立案庭庭长阮久红介绍,全省法院将诉调对接与繁简分流有效衔接,按照“诉讼辅导、引导分流、先行调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制度设计,对诉至法院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削峰减洪、层级滤化。
“分调裁”为审判提速
长期以来,何为简案、何为繁案,虽有区分标准,但界限并不清晰。高密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程序分流员王予娥专司登记立案和繁简分流,她对此深有体会。
“以前分流全靠人工作业,工作量非常大,由于标准难以掌握,不客观、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时有发生。”王予娥坦言。
为此,高密法院借力现代科技,打造了“分调裁”信息平台,于2017年7月构建起以平台为引领、以团队作支撑、以考核为保障的“分调裁”审判运行新机制。目前,诉中繁简分流高密经验已在全省推广,最高法院将“分调裁”平台推向全国法院系统。
有了“分调裁”平台,王予娥的工作轻松了不少。
“平台直接嵌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内设诉前调解分流、诉讼繁简分流和快速裁判3个端口。”王予娥指着电脑说,平台实现了繁简分流标准化,案卷材料录入系统后,平台自动抓取数据,简案繁案自动识别,并自动分流至承办法官。
“平台这么强大,你起什么作用?”记者问道。
“繁简分流需要人机结合。”王予娥说,有些分流要素需要人工识别,进行人工加减分,但要说明理由。
“‘分调裁’机制并非只有软件就万事大吉,它是项系统工程,需要在法官团队配置模式、案件繁简判断标准、案件分流方式等方面做系列建构,环环相扣,才能保证顺畅运行。”高密法院副院长王益华说。
为此,高密法院将27个审判执行团队分为速裁团队和专业化团队两类,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简案标准,并开发类案模板,简化庭审程序,实现审判提速。
推进律师代理申诉
“对法院而言,我觉得涉诉信访案件更难化解,这里有很多‘骨头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李元宏一开口,便抛出了这个难题。
为此,在山东省委政法委推动下,省高院与司法厅、省律协联合出台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以律师值班方式推动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在省市两级同步启动。
青岛中院信访接待大厅位于诉讼服务中心,秩序井然,一间挂有“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室”标牌的办公室吸引了记者注意。
“经过严格选拔才能在这里值班,我们不替法院干活,是中立第三方。”值班律师张潍川话语里透着自豪,他介绍,“免费咨询、自愿代理是这项制度的基本原则。”
“别看这只是个小窗口,但却是一个大舞台,背后有完善的制度设计。”李元宏告诉记者,各归其位是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灵魂,“值班律师负责‘法律关’,通过释法明理让当事人逐渐息诉罢访,同时对确实存在事实认定错误、程序严重瑕疵的案件,若当事人愿意委托,要签订协议代理申诉。”
据悉,青岛中院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心和民商事再审案件律师调解中心,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这项制度切实维护了申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实现了当事人、律师和法院三方共赢。”青岛中院院长李方民评价道。
今年2月,山东高院下发细则,明确由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审查审理,并对阅卷、律师调查令等作出明确规定。
“只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才能保持旺盛生命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认为,全省法院构建的诉前、诉中、诉后一体化服务平台,既契合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智慧法院要求,又缓解了法院判案压力和信访压力,更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了质效双赢的司法服务,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东的生动实践。(姜东良 徐鹏 闫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