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流程事先告知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结果网上公示
山东淄博有张神奇的行政执法信息网
编者按
老百姓与政府机关打交道,最多的是在行政执法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这些执法行为严格不严格、规范不规范、公正不公正、文明不文明,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关乎百姓切身利益。
行政执法的范围很广,涉及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行政执法的复杂性要求规范行政执法必须找准突破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17年初,一份经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启动了行政执法领域的一场变革。这份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了32个试点地方和部门。
三项制度试点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意义。目前,试点工作已经结束。
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后,群众是否感受到执法更加透明,暗箱操作是否减少?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后,群众是否感受到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冲突是否减少?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后,群众是否感受到重大执法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更加合法合规,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数据是否有所改观?
据了解,司法部正在起草全国全面推开三项制度的指导文件,有望近期出台。本报特开辟专栏“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各单位试点情况展开系列报道。
山东淄博,这座很少出现在聚光灯下的城市,近年来因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被多地同行造访取经。去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将其确定为32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地方和部门之一。
国办确定的行政执法改革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构建,早在2014年,淄博就已起步。目前,“执法主体网上运行全覆盖,执法行为网上运行全覆盖”的“两全两覆盖”,已经归并在一个网上。
这个“网”,就是淄博市行政执法网。
一个密码
网上查询处罚信息
“这个网我知道。”4月23日,在淄博市奥德隆购物中心(以下简称奥德隆),购物中心经理王金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采访奥德隆,是因为在淄博行政执法网上,记者看到了10天前发布的一条处罚信息。
那是一次例行抽检。执法人员从奥德隆共带走了30多份样品。检测报告显示鸡蛋出了问题:兽药残留超标。
令王金芳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个密码。她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有一个查询密码。登录淄博行政执法网,在右上角的案件查询栏输入密码,可以查阅涉及自己的处罚信息。
王金芳介绍,作为食品安全方面的负责人,她是淄博行政执法网的粉丝。“经常看看最近食药监局又抽检了什么东西,查出了哪些问题。我们也好举一反三,防患未然。”
说起近年来执法部门的变化,王金芳最大的感受是“不再那么高高在上了”。
“何以见得?”记者问。
“过去执法人员话很少,说出来也是硬邦邦的官话。现在不一样了。不管是检查,还是处罚,都会对法律规定做耐心解释,讲得很透彻,也便于我们操作。”王金芳说。
“常来你们这里的执法人员是谁?”
“王冠欣”,王金芳脱口而出:“他是临淄区食药监局稽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记者决定去采访王冠欣。
全程公示
当事人信服执法者
在临淄区食药监局,记者遇上了王冠欣。他正准备和同事姜伟霞去某学校食堂送抽检报告。
记者决定和他们一起前往,亲眼看看他们是如何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在执法过程中的。
校园里一片寂静,偶尔看见两三个学生一路小跑,从我们身边奔向教学楼。此时是下午2时28分,也是食堂闭门谢客的时间。透过食堂窗户,记者看到,紧锁的大门里空无一人,地面还透着湿滑的亮光,像是刚刚清扫过。
食堂负责人王挺将门打开。虽然已是多次到访,两名执法人员还是首先表明了身份,并出示了证件。记者用手机登录淄博市行政执法网,输入两位执法人员的姓名,网页马上跳出来他们的单位和执法证号:王冠欣,临淄区食药监局,03-012449;姜伟霞,临淄区食药监局,03-006198。
“4月3日取样的抽检报告已经出来了。”王冠欣出示给王挺两份抽检报告。
一份报告显示:鲜鸡蛋中的“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要求”。
另一份报告显示:自消毒勺子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要求”。
王冠欣和姜伟霞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鸡蛋,又提取了这家食堂提供的抽检鸡蛋的进货票据及供货商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随后,二人检查了消毒柜。
“勺子的事情,可能是与我们工作人员那天没有设定足够的时间有关。”王挺解释。
“这个可不是小事情,一定要按照规定操作!”王冠欣一边说一边示意王挺坐到凳子上。
都坐下来后,王冠欣给王挺详细讲解鲜鸡蛋兽药残留与勺子消毒不合格的危害性。
这个时候,坐在他们对面的记者注意到,王冠欣胸前佩戴的执法记录仪上的小红点在不停闪动。原来,这个记录仪从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就开始工作了。
最后,王冠欣开出了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询问王挺对整个执法过程有何意见。
王挺说:“没啥意见,我们马上改进。”
回到临淄区食药监局,记者又目睹了工作人员将此案信息录入淄博市行政执法网。
在淄博市行政执法网上,可查阅到临淄区行政执法网络平台。
临淄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王晓玉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临淄区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共收录全区各有关行政执法事项4000多项,收录16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全区各有关单位共通过临淄区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办理案件5000多件。
公布基准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对于执法人员而言,淄博市行政执法网是一双时刻监督执法行为的眼睛。
“一点都不夸张,全球都能看见的,不能出一点错误。网上操作不规范,都会留下痕迹的。有了执法网,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都大大提高了。”淄博市张店区工商局法制科科长孙淦告诉记者。
记者打开淄博市行政执法网,进入张店区工商局的处罚信息公示,随机点击了一条信息进去,内容是:“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处罚案”。
孙淦介绍,今年1月底,张店区工商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对象隔壁的一家公司有些异样。经过其办公室的检查人员偶然听见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我们公司是腾讯授权的微信小程序开发公司,准备召开业务推广应用会,到时会有腾讯首席讲师到场讲解,邀请你来免费听课。”
电话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他们随即走进这家公司询问查看,初步认定该公司并没有得到腾讯授权。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检查人员于1月26日填写了《立案审批表》,通过执法网报请局领导立案调查,局领导当日网签批准立案,并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此案。
1月30日,张店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家公司的法定授权人白某进行了书面询问。经询问,这位法定授权人承认其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并签字确认。
调查人员采集到5份主要证据,形成电子版通过执法网上传。法制科网上审核后,就进入听证告知阶段。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随后进入处罚决定阶段。
执法网记录的信息,能还原整个违法事实。如通过电话对外营销,并不定期组织客户召开小程序推广应用会,广告宣传费用主要是做推介宣传时的场地使用费。在未得到腾讯授权的情况下,宣称是腾讯授权的小程序开发公司,构成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执法网记录的信息,还能看到执法依据和裁量基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28条第二款第二项……裁量基准:参照《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20条第(二)项裁量基准第一款……
执法网记录的信息还能看到处罚结果和结案情况。依据广告法第55条……罚款20100元,上缴国库。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缴纳了罚款。现已结案。
孙淦告诉记者,通过执法网的查询,当事人能够知道是否同等条件同等对待,执法是否公平公正,“同样的情况,给你处罚1万元,却给我处罚10万元,这种担心在公示以后就基本不存在了。”
“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实际举措。”淄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志超介绍,截至2018年4月28日,市直(不含区县)立案3173件,结案2427件,案件办理结果都是公开的。对办理中的案件,如要查询办理进展,只要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看到。
据介绍,淄博全市,持有政执法证人员14148人,市直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21个,市直行政许可类事项398项、行政处罚类事项1760项、涉及行政强制类事项184项等。这些事项,均可在淄博市行政执法网上查询到。(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