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主页 > 他山之石 >

山东德州:三级巡查全面压减执法问题

时间:  2018-03-23 11:49
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围绕“警情、案件、人员、场所、卷宗、涉案财物”等执法要素,建立贯穿市公安局、县公安局、实战单位的三级巡查通报机制,全要素强化执法管理、全流程严密执法监督、全方位落实执法责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升级。
 
德州市公安局依托市、县两级案管中心和基层案管室,形成“实战单位自我巡查、县级公安机关实时监督、市级公安机关动态管理”的三级长效巡查模式,实行每日巡查、落实每日通报,坚决清零执法问题。实战单位案管室每日9时前召开警情分析,对上一日巡查发现的警情、案件等执法问题逐一开展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问题。县公安局案管中心每日10时前进行警情、案件会商,通过系统自动巡查、人工核查等手段,监督警情分流、受案立案、案件办理等情况,重点核查疑似警情并抽取10%的非案件警情进行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导执法单位整改落实。市公安局案管中心每日11时综合汇总全市巡查结果,对警情、案件、场所和涉案财物等开展网上巡查,形成市局每日巡查通报,每天在执法办案闭环系统予以发布。2017年,德州公安机关共下发“每日巡查通报”3900余期,发现执法问题2930起,整改问题2890起,整改率达98.63%。
 
德州市公安局创建网上执法巡查模块,通过科学设置64个巡查监督点,实现对警情、受案、立案、案件办理等环节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判,自动发现执法问题并将信息推送至办案单位,督促整改落实。为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德州市公安局坚持执法行为和执法考评同体推进,以“三级巡查”为主,吸收“个案审核、专项检查”等考评结果,依托信息平台统一记录,开展分析、研判和预警,形成个人及单位的执法考评档案,对巡查发现的执法问题限期整改,并以积分形式对执法实绩予以量化。对同一问题出现3次以上的,分管局领导要对这个基层所队负责人及直接责任民警进行约谈、问责。2017年,德州公安机关受立案环节执法问题大幅下降,有效警情受(立)案率达98%以上。(王强)
 
(原文链接:http://epaper.cpd.com.cn/szb.html?t=szb&d=20180224)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