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发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自2016年开始打造“执行110”模式以来,以专业化分工和“警执一体化”为手段,提升了执行效率,增强了执行的威慑力,破解了“执行难”。
“执行110”以法官为主导,司法警察为主体,通过打造“警执一体化”和专业化的执行团队,及时、有效地推动了财产保全案件中的执行工作以及当事人为银行、物业等可流程化的诉讼工作。
“原先财产保全的执行工作由案件的经办法官负责,但经办法官可能同时处理一两百个案件,很难做到及时处理。”“执行110”内勤人员陈衍告诉记者。而面对随时可能转移财产的“老赖”,财产保全工作必须争分夺秒。
如今,全院财产保全的执行工作集中到“执行110”部门。陈衍说,从收到关于冻结房产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到完成房产冻结,只需要半天就可以完成。
“当事人在立案之初就可以向专门的保全立案法官申请同步进行财产保全。”陈衍说。财产保全立案流程的缩短,进一步压缩了“老赖”钻空子的空间。
面对上演五花八门赖账“花招”的“老赖”,执法人员除了“执行快”,还要“执行强”。“执行110”外勤人员叶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根据裁定书强制拘传“老赖”。
“在此之前,财产保全案件的执行工作由执行局的经办法官和书记员承担,面临着威慑力不强和案多人少的困境。现在我们来做这个工作,威慑力增强了,法官们也可以更专心办案。”叶斌说,他所在的外勤组时常深夜与“老赖”斗智斗勇,在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执行110”负责人林晓华介绍,自2016年11月成立至2017年12月,“执行110”共收保全案件1504件,已执结1476件。(林晓丽 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