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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院执行工作建“金雕”显神威

时间:  2018-02-22 11:05
指尖联动遏制拒执做强队伍
 
沈阳法院执行工作建“金雕”显神威
 
“这1万多块钱对我来说,可是近半年的收入啊。”今年1月26日,当徐国华从执行法官手里接过这笔血汗钱时,激动地流下了热泪。
 
原来,徐国华赢了官司却迟迟没拿到执行款,只好再次向沈阳市铁西区法院申请执行,这次距申请日还不到3天,他就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此案执行法官通过“金雕查控网”查询到被执行人账户的存款,直接将拖欠工资划扣出来。
 
这起执行案件是沈阳市两级法院执行系统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一个缩影,全市法院执行系统通过金雕查控网整合多家联动单位资源、综合运用执行和强制措施遏制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探索执行警务化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找到了符合自身创新发展的“金钥匙”。2013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27497件,结案205289件,实际执结率66.9%,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2016年至今共结案89120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66.33亿元。
 
金雕查控整合联动资源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在沈阳中院金雕查控网查控中心采访时看到,一名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在两家银行的账户状态,不到5分钟,两家银行就分别传来其账户反馈信息,查询速度飞快。
 
沈阳中院执行局局长白云良拿出这样一组数据:金雕查控网自运行以来,完成查询银行账户7266895次,如按照传统的两名执行员一组,每天查询不同银行5个账户的效率计算,大约相当于100名执行员同时而且连续查询116年的工作量!
 
据了解,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金雕查控网陆续开通查询,冻结,民事诉讼保全查询、冻结,扣划,解除冻结,续冻业务,实现了查、冻、扣一体化。目前,驻辽(沈)33家商业银行已全部联网并开展网络查询业务,25家银行可以开展网络划扣业务。
 
“在与银行相关的司法查控工作中,往返于各开户网点的路途和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等待占据执行人员大量时间。”沈阳中院执行四庭庭长赵明静告诉记者,通过金雕查控网,能够实现执行人员足不出户查询到自己承办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并可以网上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为破解执行困局提供了技术保障。
 
记者注意到,金雕查控网查控流程简洁,仅需三步:第一步,案件经申请呈报至中院查控中心;第二步,网上生成法律文书发送至各协助执行单位查询;第三步,根据反馈结果对被执行人及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实现驻辽(沈)银行联网后,沈阳中院还逐步实现了与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沈阳市公安局、市信用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络拍卖平台等联动,对被执行人及财产进行依法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沈阳市政法委牵头制定了《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强了与协助执行单位的联网联动,进一步拓展了“金雕查控网”功能,为构建执行联动大格局提供了重要支撑。
 
“金雕,猛禽之王,威武雄壮,动作敏捷,反应快速,视野辽阔,定位精准。”白云良告诉记者,以金雕命名意喻“金雕查控网”全方位视野、精准打击的理念,也饱含着沈阳两级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自我激励和惩戒老赖的目标追求。
 
多措并举遏制拒执行为
 
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中,沈阳中院还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多措并举,有效遏制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
 
白云良介绍,对于查询到的被执行人房屋等固定资产,为解决变现难问题,确定了凡房屋固定资产变现“先腾房,后拍卖”办法。
 
2017年7月以来,沈河区法院采取“先腾房,后拍卖”办法,该法院先后组织6次大型集中腾房行动,共计腾空房屋165套,除集中腾房行动外,办案人对需要腾房的案件,由其自行安排。
 
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吕文辉介绍说:“对重大案件,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对财产变现案件实行‘先腾房,后拍卖’,有效避免了评估、拍卖后,因未腾空房屋产生的纠纷。”
 
对纳入失信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限制高消费和有关消费,2014年以来,两级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17084件、17084人次;对拒不履行、隐匿转移财产和规避执行的,一律予以拘留、罚款,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实行被执行人和法定代表人“双罚制”,仅2017年以来,两级法院实际拘留631人,罚款38人;2015年7月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各类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8847条。
 
为严厉打击“老赖”,2016年8月,沈阳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对于涉嫌拒执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4月,被执行人关某某、谢某某变相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且在被限制出境情况下偷越边境,被沈阳中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而被提起公诉,被执行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全部履行生效判决,分别获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
 
“实施意见”发布以来,沈阳全市两级法院共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212件,其中市法院43件,2013年以来114人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理顺内设机构职能提效
 
2014年以来,沈阳市中院执行局人员调整超过50%,该院通过这种方式,把懂业务、爱执行、重事业、作风好、守纪律的人员选拔到执行工作岗位。2017年5月,又增派两名副局长协助局长、政委主抓信访、纪检和法警管理工作。
 
“执行是团队性工作,一人一案的分案机制很难满足执行实际需求,并缺乏监督监管。”白云良介绍,2013年12月,该局实行执行长负责制的执行组集体执行制,打破传统的分案和办案模式。
 
2016年2月,沈阳中院开始实行执行长(法官)、执行员(法官)、执行助理、书记员、法警执行体制。执行长或员额法官对案件负总责,其他人员要履行好各自职责,既有利于形成合力,又有利于监督和追责。
 
另外,沈阳基层法院执行系统也积极理顺执行内设机构职能、健全执行工作考评、探索执行警务化管理等改革措施。
 
去年年初,于洪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企业腾迁案件过程中,4名执行人员遭到20多名工人围困,全体法警迅速集结,5分钟控制局面,带回7名主要闹事者,并予以司法拘留。
 
“法警数量不足、法官缺乏威慑力、案件纷繁复杂、暴力抗法频繁出现是困扰执行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于洪法院副院长尚俊杰介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该院大胆尝试新的执行工作模式——法官主导下的警务化执行,并初步取得良好效果。
 
于洪区法院在执行局内设机构设置上,打破以往庭室建制,组建由执行事务中心和强制执行团队组成的机构建制。
 
执行事务中心由11人组成,处理一般财产查控、执行、信访、考核、监督等综合性事务,使强制执行团队能够轻装上阵。
 
强制执行团队则是于洪区法院警务化执行工作模式改革的一大亮点。2016年年底,该团队扩充到50人,自此由法官、法官助理和法警组成的一支高素质、高学历、专业化的强制执行团队成立。
 
据尚俊杰介绍,强制执行团队下设8个执行中队,每个中队6人,采用“1+1+4”的执行模式,即1名法官+1名助理+4名法警。
 
这种模式使法警由最初的配合执行、辅助执行,转变成现在的主力执行。同时,警务力量的参与,极大提升了法律的强制力和威慑力,树立了司法权威,使执行工作进行更加顺畅。(霍仕明 张国强 韩宇)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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