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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凝聚法治力量 助力“三大攻坚”

时间:  2018-02-14 09:12
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人民群众幸福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全省政法战线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作出应有贡献。”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多次向全省政法战线发出号召。
 
作为平安河南建设的主力军,全省政法战线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在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奋力践行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作出了重要贡献。
 
捂好百姓的“钱袋子”
 
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从银行借款逾期不还,非法集资,信用卡发卡乱象,校园贷……各种名目的涉金融案件时有发生,金融风险防控面临较大压力。
 
近年来,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极具隐蔽性、欺骗性、危害性,一旦蔓延,将对金融体系乃至社会稳定产生巨大冲击。
 
金融安全,一头连着国家命脉,一头连着群众利益。1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金融风险是当前最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全省政法战线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办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引发次生风险。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之一就是防控金融风险。近年来,全省政法战线持续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社会民生等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活动,坚决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同时,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的情况,全省公安机关从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提高预防、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效能,重拳实招频出,以捂好群众的“钱袋子”。河南省成立全国首家省级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公安、电信、银行合署办公,对涉嫌虚假信息诈骗电话予以阻断拦截,对涉案的银行账号进行快速查询止付,实现对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以快制快、以专制专”的打防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全省共冻结、止付涉案资金17.04亿元,同比上升653.98%;破案7.01万起,同比上升199.19%;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39万人,同比上升152.11%;发案4.91万起,同比下降10.22%,发案率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案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初步实现了“案件和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破案和抓人明显上升”的“两降两升”目标。
 
全省各级法院建立金融纠纷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对涉及金融纠纷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降低金融企业的诉讼成本;建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有条件的法院设立金融合议庭,集中办理金融纠纷案件;建立司法建议机制,定期发布金融纠纷案件年度审判报告,在分析和梳理问题的基础上,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提出内控机制、内部管理、服务规范、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
 
去年3月,卢氏县检察院将追回的“到户增收”财政扶贫资金42万元,转入该县横涧村的账户,及时返还给贫困群众,犯罪嫌疑人莫某被立案追责。这是全省政法战线主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常态化场景。
 
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工程”。近年来,全省政法战线加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
 
为打通扶贫资金运行“最后一公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扶贫办联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厉打击截留、侵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违反扶贫政策、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同时在全省检察系统下发《关于在扶贫领域围绕扶贫资金开展同步预防的通知》,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服务于群众,让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另外,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对扶贫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为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全省各级法院加强扶贫领域的司法保护,健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机制,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低成本的司法服务;河南省司法厅开展扶贫专项法律服务,积极实施“一村(社区)一律师”工程,重点做好农民工、“三留守”人员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省委省直工委部署开展的“省直机关百千万工程助力脱贫计划”,河南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分别采取定点帮扶、选派优秀政法干警到贫困县贫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政法干警与贫困群众“结对子”等措施,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铁腕呵护碧水蓝天
 
刚刚过去的2017年,蓝天白云频频刷爆朋友圈。河南省环保厅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平均优良天数实现了省委、省政府2017年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中“全年优良天数200天以上”的目标,超额完成大气质量国家大考目标。
 
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河南省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促进损害公共利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对易发环境污染犯罪活动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依法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完善执法信息共享、环保法律咨询、重大案件协商、日常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对影响重大、复杂敏感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出台规定,推进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联动执法。
 
为服务生态环境整治,全省检察系统以环保领域为切入点,探索开展公益诉讼。2017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导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了辉鹏养殖专业合作社严重污染饮用水源地环境案件,这是河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017年11月24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中牟县检察院依法向中牟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人朱某某赔付恢复林地原状费用80.16万元,承担评估费16500元,并按照国家标准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进行管护,这是河南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此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对重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加大打击力度。
 
全省公安机关持续落实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渣土车交通违法治理,打击取缔黑加油站,以及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等措施,确保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推动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模式。目前,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外,郑州市中级法院、商丘市中级法院等5个中级法院,中牟县法院等5个基层法院也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环境资源审判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
 
机遇与挑战并存,期望与责任同在。法治与“绿色”一齐跳动时,天会更蓝,地会更绿,水会更清。(李凤虎)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zixun/2018-02/06/content_11448967.htm)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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