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深圳首建多元解纷综合法律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8年1月16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首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在宝安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司法局、宝安区委、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宝安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共同为该中心揭牌。
据了解,2015年1月,宝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宝安区法院调研,对宝安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016年,宝安区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改革的区级统筹。
2017年,宝安区法院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集体。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在宝安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宝安区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协调,区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深化协作,科学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和法院诉讼服务,建成集公共法律服务、诉调对接、诉讼服务为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
据宝安区法院院长马文权介绍,该中心如同“法律版”的政务中心,分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各种法律需求,实现“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通过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当的方式,高效便捷地解决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覆盖、双向互动、多元参与的专业化综合法律服务。
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或纠纷来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时,首先由引导人员接待,根据纠纷类型,引导当事人选择和解、人民调解、仲裁、公证等方式解决法律难题或纠纷;如果非诉方式不能解决,可以到诉调对接中心,通过专职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未解决的,转入到诉讼服务中心,对于双方争议不大、事实简单的纠纷,直接导入速裁程序,不能导入速裁程序的纠纷,通过普通诉讼方式解决。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对记者说,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这些设置,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合适、最高效、最便利的综合法律服务。
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说,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宝安区矛盾纠纷化解向“多元”跨越,这既是党委部门牵头、不同单位深化合作的最新成果,也是宝安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大创新举措。
张志彪说,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不仅着眼于化解眼前的矛盾,更将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纠纷,为全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宝安方案”。(唐荣 刘江春 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