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主页 > 他山之石 >

警务行为有了标准化“度量衡”

时间:  2017-12-07 11:30
警务行为有了标准化“度量衡”
 
江苏承担全国公安系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正“开花结果”
 
刚到一个城市不知目的地怎么走,扫一扫路牌上的二维码就有导航带你去;到车管所上牌,14道程序在一条通道上完成,20分钟就能领走车牌;民警办案或服务是否“越位”,对照上千条“杠杠”就知道;投诉不满意的警务行为有了统一的办理平台,还必须“一对一”限时回应……
 
近年来,江苏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百姓需求,不断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创新,拿下全国公安系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9大项目中的4大项,打造出规范、便捷、集约的大数据时代的警务行为标准“度量衡”。不久的将来,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用上多个“江苏标准”。
 
先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引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以来,公安机关至今已经启动9大项目。
 
哪些项目能入选?老百姓的民意诉求是重要导向。“很多时候,老百姓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意,是等出来的。比如给机动车上牌排了半天队,投诉时被冷落半天没人理,这都是不正常的。”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程建东说,江苏公安机关在推进标准化试点时,主动聚焦为民服务,把老百姓最关心、需求最急切、利益最直接的业务事项率先纳入试点框架之中。比如给机动车上牌,以往需要经过填表、拍照、查验、选号、缴费、制证等10多个环节,跑好几个窗口,每个窗口都排队,有时一天也办不下来,老百姓很有意见。“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智能化快速上牌通道”这一标准化试点项目,就解开了这个硬疙瘩,让机动车上牌在半小时内搞定。
 
江苏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处长李洪武说,江苏有4个项目入选,除了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智能化快速上牌通道之外,还有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二维码系列地址标牌、南通市公安局执法管理标准化、南通市公安局警务诉求集中办理标准化等三个项目,无一例外都贴近民意诉求,分别对准了老百姓关注的道路地址标牌混乱、民警执法服务尺度不统一、信访投诉受理办理阻力大等问题。
 
就拿城市道路地址标牌来说,标注混乱是全国性的问题。去年11月,“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二维码系列地址标牌”标准化项目在当地政府部门支持下启动,对玄武区内系列二维码地址标牌实现全覆盖,形成二维码电子路牌、独立单位/商务楼宇/居民小区二维码电子门牌、楼层牌和室号牌的四级网络体系。
 
门牌二维码是智慧城市的入口,被赋予单位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消防隐患登记、分级预警管理等功能,实现了从线下到线上的转换,而这一做法是全国首创。目前,玄武区602块路牌,11万余块门牌、楼层牌、室号牌已进入制作安装阶段。“市民到了这儿,不知道要去的公司在几楼,扫一下二维码就知道了。再比如在玄武区扫一下门牌二维码,不仅能进入“网上警务室”自助申办居住证、养犬证等,还能联系上社区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寻求帮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了。”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政委卢伟举例说。
 
李洪武说,江苏公安机关标准化试点项目与老百姓工作生活息息相关。通过标准化机制改革,倒逼公安机关完善执法和服务行为,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也容易得到群众支持。
 
用数据流不让老百姓再跑腿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警务行为的两大重要内容,推动警务行为标准化,看上去是利用大数据、以科技手段来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但更重要的是对原有不科学、不规范的警务行为‘动刀’,用一把尺子刚性约束民警的执法行为和服务。”江苏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基于这样的考量,便捷、规范、集约,成为江苏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目标。
 
所谓便捷,概括地说,就是紧贴民意诉求,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推向互联网、推到手机终端,推送至老百姓身边,形成了政务服务网公安“旗舰店”、手机“微警务”集群等一批有影响的成果,凡是能用数据流解决的问题,坚决不再让老百姓多跑腿。
 
比如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的智能化快速上牌通道,利用大数据实现机动车信息、所有人身份信息、车辆查验信息共享,并将办牌管理系统进行集成优化,把填表、拓印码膜、拍照、打印技参、查验、打表、选号、缴费、制证、领取号牌、安装号牌、领取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标志等14道程序整合成“一条通道、四个岗亭”,每辆新车上牌时间不到半个小时。
 
以往,民警执法办案随意性较大,在行政处罚中也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老百姓很有意见。南通市公安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率先开展了“执法管理标准化”试点,经过3年多不断完善,形成以岗位、行为、裁量、保障四大类57小类995项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标准体系,成为民警执法服务的刚性标尺,并在实战中逐步内化为一线民警的自觉规范。
 
比如,针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出台《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列举了民警在办案中必须排除的非法证据和可以说明、补证的瑕疵证据种类,细化了非法证据的审查、排除和责任追究程序,从制度层面预防了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的发生。
 
“警务行为标准化改革试点,是用科技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基层民警大胆开展工作的一把利器,只要符合执法服务标准,就可以放心去干,这是对基层民警的一种保护。”江苏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副处长陈坚说。
 
记者注意到,在实施标准化试点过程中,江苏省公安厅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但同时加强了整体统筹,将各地试点成果提炼成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利用大平台实现成果共享,避免“各搞一套”、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提高了集约化水平。
 
“江苏标准”试点项目进展顺利
 
得益于多年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扎实有效的工作基础,江苏公安机关进入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4个项目进展顺利,其中南通市公安局执法管理标准化项目已经通过了国家层面的验收,即将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执法标准。
 
此外,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智能化快速上牌通道也将在近期迎接最后验收;今年2月立项的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二维码系列地址标牌、南通市公安局警务诉求集中办理标准化两个项目,正在制定标准草案,明年将迎来中期验收。
 
据了解,目前通过国家层面验收的南通市公安局“执法管理标准化”体系将向全国推广;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的“智能化快速上牌通道系统”也已在全国50多家车管所应用。
 
江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推进,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服务水平、公信力和效率。江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也正由原来试点单位的“小盆景”变成江苏乃至全国的“大森林”。(丁国锋 苏宫新)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