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卫东区检察院立体化推进“智慧检务”
电子智能评查系统消除暗箱操作
一台平板电脑,可让检察长随时查看人员在岗情况,远程指挥案件;一个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可在几分钟内扫描卷宗,挑出其中的错字、错误格式,卷宗整体情况会同时出现在评查人员面前;一部手机,可让当事人及律师随时登录检察院官方微信,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预约办事时间……
而过去做这些事,更多依靠的是人力、体力。检察长要查岗,只能到干警办公室实地查看;评查案件要一本本翻阅卷宗,而且评查人员之间要交替阅读,不但费时费力,遇到问题还容易受到人情干扰;当事人反映情况、律师查阅卷宗只能一次次往检察机关跑。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的这些变化,来自“智慧检务”的立体化推进。卫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国兴打了个比喻:“我们自主研发的‘智慧检务’系统就像人的大脑,将日常检察工作所需的子系统进行融合,通过网络存储起来,为执法办案、便民利民提供数据支撑,在人案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成为破解利器。”
案件质量实现“智能评查”
“卷宗内的法条引用错误、人名错漏、错别字等问题全都挑出来了。”卫东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毛天德指着电脑屏幕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卫东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王珂当着记者的面,将需要评查的案件卷宗放到高速电子扫描仪上,不到两秒钟就自动生成电子卷宗,用鼠标点击,便传到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内。评查人员选中一本卷宗,点击“智能评查”按钮,系统自动找出一些常见的卷宗质量问题。
王珂边操作电脑边给记者讲解:“本系统还有自动生成质量评查报告功能,可以把一个时期内评查的所有卷宗进行问题汇总、分类生成评查报告。这个功能在案件评查工作后期非常实用,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增强了报告的公开透明性,消除了暗箱操作等弊端。”
王珂说,原来的案件质量评查是“抽查一批卷,集中一批人,汇总一批问题,生成一个报告”。这种“一张纸、一支笔”的评查模式,需要将评查的卷宗分发下去,由评查员逐项挑出卷宗内的诸多问题,然后再统一将问题分类汇总,写出质量评查报告。这一过程更依赖于评查员的个人经验和责任心,而且评查一次往往需要近1个月。
卫东区检察院开发利用电子智能评查系统以来,仅今年就评查案件113件,纠正案件质量问题640余处,倒逼办案检察官积极整改问题,提高案件质量。
涉案财物均有电子“身份证”
涉案财物如何管理?既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检察机关监管的重点,如今在卫东区检察院得到破解。
马国兴介绍说,卫东区检察院搭建的电子化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实现“物”联“网”,即以二维码信息技术为依托,量身打造集“智能检索、电子录入、数字拍摄、信息共享、环境监控、时间预警”等众多功能为一体的涉案财物管理平台,为每件进入检察环节的涉案物品打造一张电子“身份证”,保证涉案物品流转轨迹全程可视、可查、可控,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调研后认为,这种涉案财物动态监管新机制,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做到信息录入“无漏项”、保管“无死角”、移送“无缝隙”,真正实现账物相符、案结物清。
打开手机就可监督行政执法
社区矫正人员在做什么、是否按规定在社区服刑……在记者的追问下,只见刑事执行检察官王洪伟打开手机APP栏目,随手点击社区矫正人员李某的名字,当即弹出李某在社区义务劳动的画面。
王洪伟说,区司法局将辖区矫正人员姓名、性别、编号、矫正类别、判决书文号、罪名、矫正开始时间、矫正结束时间、管辖派出所、负责监管的司法所、罚金是否缴纳等相关信息录入后,与区检察院联网共享,区检察院通过科技信息化手段与刑事执行检察官的办公电脑及专用手机互联互通,刑事执行检察官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监管抽查。
常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后,认为社区矫正不过是走走过场,多次出现脱漏管现象。刑事执行检察官发现后,及时报请检察院,建议对常某撤销缓刑。该建议被采纳,常某已被收监服刑。
一些群众到行政执法机关办事碰到推诿扯皮等懒政、怠政现象,如今可通过手机随时向卫东区检察院官网反映。值班人员接到后,须第一时间转给民行检察科,检察官可通过手机随时接到指令进行核实。
张某没想到,他反映国土部门处理一起违法用地案执法程序违法的短信竟让相关人员受到处理。原来,卫东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经调查认为,张某反映属实,随即发出检察建议,国土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对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今年以来,卫东区检察院民行科共监督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纠正执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5起。
“‘智慧检务’使检察人员从人海战中彻底解脱出来,人案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办案效率更高且全程留痕,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廉洁办案成为现实。”卫东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杨永兴说。(赵红旗 董金良 邱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