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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多元化诉讼服务促立案登记制惠及民生

时间:  2017-10-12 10:26
服务更便民立案更高效
 
广东法院多元化诉讼服务促立案登记制惠及民生
 
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关乎司法形象与公信力。
 
2015年5月1日以来,广东法院在全面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中,紧紧瞄准人民群众打官司中关注的焦点、诉讼立案中的难点、诉讼服务中的盲点,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建设,目前诉讼服务实现了全方面覆盖,立案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1日,广东法院共受理实行立案登记制的五类案件217.8万件,同比增长43.18%,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52%。
 
多元化诉讼渠道把方便带给群众
 
近年来,广东法院建立的诉讼服务中心、网上法院、掌上法院和线上法院,为当事人搭建起了全方位、立体式诉讼服务体系,广为诟病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一去不复返,老百姓感叹“打官司再也不用求人了”。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着眼于诉讼服务转型升级解“人案矛盾”问题,先后在全省推行《广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规划》和《关于推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制度,为全省法院统一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标准、诉讼服务网、移动通讯服务平台以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定下日程、列明标准。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月,全省142个中级、基层法院建立规范化诉讼服务大厅,98家法院开通了诉讼服务网,电子法院、微导诉、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智能工作平台也在全省逐步普及。
 
今年年初,广东省高院在全省启动创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工作,从硬件、软件、服务对象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9月10日,为期一个月的示范窗口评选网络投票活动截止,全省30家法院角逐首批10个名额,总投票量达到700万人次,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据悉,今年年底,全省158家法院将全部建成“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确保真正把方便带给人民群众。
 
一站式网络服务刷新立案体验
 
网上预约立案、网上缴纳诉讼费、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微信查询、智能化诉讼导引、二维码诉讼流程显示……借助互联网技术,广东法院积极构建“互联网+立案”工作新模式,搭建了以网络为基础的“零距离”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或代理人足不出户便能立案,实现了法院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共通互赢。
 
记者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看到信息化立案的全流程:当事人通过无线wifi扫码连接诉讼服务网,轻扫二维码查询案件信息,刷身份证即可查询法律文书,点鼠标即时下载诉讼文书模板,输入信息实现自助立案。
 
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已有20年律师从业经历的刘先生对记者说:“南山法院已经实现诉讼档案全面电子化,律师阅卷既轻松又快捷。当事人还可以预先自行录入案件信息生成二维码,到窗口只需出示二维码和递交纸质材料,立案法官扫码便可导入信息,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等待时间。”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陈葵告诉记者,网上立案的案件经审查,针对审查未通过的案件,法院立案人员会立即反馈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当补充哪些立案起诉信息,确保一次性立案成功率。
 
9月11日,能轻松回答5万个法律问题的智能导诉机器人“小法”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上岗,立刻成为法院的“红人”。
 
广东省高院立案庭庭长李忠铭介绍,近日,东莞法院、佛山法院、中山、惠州大亚湾区法院等10多家法院宣布推行网上支付诉讼费,诉讼费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扫码缴费。“全省法院诉讼费网上缴纳系统已经搭建完成,国庆节后在全省任何一家法院均可实现网上支付”。
 
立体综合服务实现快立快调快转
 
以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立体综合诉讼服务,实现快立、快调、快转,让这项改革带给群众更多的获得感。
 
如何实现快立、快调、快转?李忠铭告诉记者,与过去传统的立案大厅不同,广东法院积极探索将原来分散在各业务庭的审判辅助、调解、繁简分流等职能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效。
 
记者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看到,诉讼服务区设立了18个窗口单位,集立案、文书收转及法律文书送达、诉前联调、审前调解、快速审理、法律咨询、判后答疑、诉讼费缴纳等功能。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是广东法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的核心理念,也是对诉讼服务功能的深度挖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去年5月开展该项改革试点以来,速裁庭法官人均月结案达70宗。2016年,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33.02万件,占一审民事案件的51.52%。今年5月,深圳市中院、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中山市第一法院、东莞市第一法院四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2016年,广东法院参与诉前联调案件62857件,调解率达83.22%,办理司法确认案件同比上升13.54%。全省法院与消委会、医调委、金融办等662个单位或调解组织建立了联系。佛山市中院、东莞市第二法院、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邓新建 章宁旦 关维)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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