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机关坚持站位高、事项全、载体新“三字经”原则,坚持透明运行,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事项,创新公开载体,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阳光施政,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了把阳光政务从概念真正变成实际工作效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们在做好‘三字经’的同时,还努力抓好常态‘回头看’、练好‘回马枪’,运用不见面的回访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晓龙说。
自觉整改突出问题,把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里。佳木斯公安机关通过一次次“回头看”“回马枪”检查、审视工作,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并通过具体的改变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延伸政务公开“服务触角”。
强化顶层设计
佳木斯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警务公开作为警务、勤务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始终做到“站位高、定位准、方向明”。
佳木斯市公安局党委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公安工作要点,对原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重新调整,佳木斯市公安局,各分局、局直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他们对原有资料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补充,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健全和完善,内容涵盖公安各项业务和各个方面,确定了正确的方向,做到能公开尽公开、能优化尽优化,同时定期检查督办,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信息保障。
坚持公开透明
佳木斯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尽最大努力更新公开事项,尽最大努力方便人民群众。在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他们紧紧抓住出入境、治安等接触群众多,有执法、执罚、办证、办照权等重点部门和基层单位,利用LED屏、服务提示板、警务室通报板等载体,做到能够公开的全部公开。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进行倒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针对市局制定的各项服务举措,深入基层检查验收,对工作缓慢、拖着不办、效果不好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企业和群众在公安工作中获得好处。”李晓龙说。
佳木斯市公安局将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创新推出60条服务举措,如派出所推行一站式服务,落实AB顶岗无缺位制等。这些创新性的服务举措,有力营造了廉洁、透明、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他们还在佳木斯市广泛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运用“行风热线”“行风在线”平台,受理群众咨询、投诉;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局长热线”“局长信箱”,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举报和意见建议;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深入基层公安机关,明察暗访。
丰富公开形式
佳木斯市公安局充分运用各类社会媒体媒介,有效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创新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政务公开载体和受众范围。2016年1月,佳木斯市公安局在黑龙江省率先建立开通了集网上政务公开、案件受理、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版佳木斯市公安局”。今年,市公安局重点应用推广了互联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黑龙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同时,佳木斯市公安局以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同时,利用街面警务室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出接待窗口办事制度,利用交警巡逻车和道路LED导视屏发布道路安全提示及重要法规提示;利用商场业务电子广告屏播发交通、防火等安全内容,做到对群众广而告之、广泛参与、体验互动等多形式多角度的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
创新民意监测回访工作,延伸服务触角和服务效能。坚持民意引领警务,佳木斯市公安局于2016年8月设立民意监测大厅,在职责定位上将接处警、户政业务、案(事)件和窗口单位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紧密的公安窗口业务全部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回访范围,即常态的“回头看”与“回马枪”;在机制建设上制定了电话访问工作流程、文明用语规范、业务咨询办理等工作机制;在教育培训上定期邀请专职人员对回访人员进行礼仪接待、文明用语和户政、车管、110接处警等政策法规培训,促进了民意回访工作规范化运行,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在监督中不断推进。(冯锐 于军 赵宇桐)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7-08/24/content_11427134.htm)